第103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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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胡子学着古人说话的范儿:“诸位爱卿,今日找大家来,我有两件事儿要交代,第一、我前几日打探到了地龙下蛋了,大家各自回去抽调强壮的勇士,明日前去一起去偷蛋。第二、我打算让我三女儿嫁给新来的一贫先生。”

  众人一下子炸了锅,纷纷都说大胡子的三女儿是个绝色美女,又为全族的小伙子惋惜。

  可我心里却很奇怪,地龙?地龙是什么?既然族长提到了结婚,我赶忙说:“族长大人,我是汉族人,成家立业得有父母之命,不如您给我地图,我去接我家中老娘来绿洲怎么样?”

  “不行!”大胡子严肃的拒绝。

  “为什么?”

  “万一你出去以后泄露了我们的位置可怎么办?整个世界,只有维克拉托才是最大的绿洲,如果被抢了,我们的族人可怎么办?”

  他说的非常认真,我忽然觉得自己待久了会不会得精神病?崩溃的拍了下脑门,我说:“族长,我的家乡要比您这里的绿洲还要大,您放心吧,绝对不会有人惦记您的王国,而且我的家乡盛产酒,如果你可以带人跟我一起回去,我赠你们喝不完的酒!”

  周围人纷纷议论,显然这个酒可是好东西!

  趁热打铁,我又说:“族长,您是最强大的勇士,难道还惧怕我这样的弱小么?跟我一起离开,酒,喝不完的酒啊。”

  然而大胡子却摇摇头:“你回去的事儿不用想了,除非你与我女儿生下了孩子,再教授其他人懂得医术,只有这样,我才会放你离开,要不然,你就永远留在这里。”

  内心不停的劝自己一定要冷静,一言不发,重新坐好,他实在太固执了,这招是真行不通了,必须得换个套路。大胡子又说:“对了,一起救回来的三十二名勇士怎么样了?”

  “族长,这几个小伙子真不错,身体素质特别好,近两年我就没见过比他们身体好的,瞧他们都穿着一样的衣服,真不知道是哪个部落的。”

  第二百六十一章 天坑

  开始我真没当回事,毕竟他们整个部落能够延续千年之久,必然少不了像我这样迷路至此的人来提供新鲜的血液,突然,饭桌前的一位卷毛拿起出了一把手枪拍在了桌子上。

  “族长,这些东西就是那些人身上发现的,从前制造那次暴动的人,他所使用的东西好像叫做枪吧?以前我们吃过这个东西的亏,当见到后,所以在第一时间就将那些人的枪收起来,您看看,这个东西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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