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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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他在用餐中途结账,而不是他录笔录时含糊描述的“饭后”。而且,他叙述中“排号的时候在商场中逛了逛”,也没有得到证实。

  两点说明他有作案时间。

  之后,李穆又让人查他一天的消费记录和行踪。

  他们通过天眼监控系统查到,魏远拿到排号离开商场后,于12点50分打了一辆出租,光明正大地进了丰兆小区。因为他坐在出租车后排,所以小区监控没有捕捉到他。

  之后,又通过小区业主自己安装的监控,发现13点10分魏远路过12栋,在10栋门口上了一辆网约车。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出入过鲁潇居住的13栋,但是至少证明他去过丰兆小区。

  李穆迟迟拿不到关键证据,只好广撒网。他找到网约车的车主,提出能否搜查车内室。车主了解他们是在办案后,十分理解,积极配合。

  终于,让他们抓到魏远的马脚。

  “那辆网约车上,有鲁潇的头发。”李穆略带得意地说。

  姜准早听得不耐烦了,他磨磨唧唧说了半天,既跟他们的案子没关系,又跟聂诚没关系,要不是碍于这位是老领导,他保不齐就出声打断了。聂诚还在思索案情,琢磨魏远,思考两件与他之前的关系,只有吴泽很捧场地说:“精彩,李队不容易啊。”

  “魏远的动机是什么?”聂诚问。

  “还不知道,所以才来找他们要人嘛。”李穆说着站起身,又提醒姜准道,“最长七天。”一招手,让聂诚跟着他走。

  “聂诚还不能走。”姜准出声拦下。

  他绕出办公桌对李穆说:“12月2日在我们辖区内,发现津河边出现了一具男尸,死者后脑受重击,经过比对是磕在便道牙子上。死亡时间是12月1日晚上八点半到九点半之间,我们排查了半个多月,线索繁杂,有用的很少。昨天我们再次扩大排查范围,从案发地点前后附近商家的摄像头中看到了聂诚的身影。”

  李穆愣了两秒,“你怀疑他?”

  姜准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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