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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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苑晓阳平日头脑多清晰、陆朗过去是多么果决,遇上了恋爱的事情,他们就和平常人没有两样了。他们现在就像个钟摆一样, 一下子摆到那边, 觉得对方肯定喜欢我, 一下子又摆到那边,觉得对方一点意思也没有。

  觉得对方喜欢自己时, 连掉支笔对方帮忙捡起来都觉得对方有意思。

  觉得对方不喜欢自己时,信息晚了一分钟回复都觉得对方肯定是不把自己放在心上了。

  他们的心情就这样起起伏伏,一下觉得充满希望,一下又觉得全是自己自作多情, 全说不准。

  这节课是英语,所有课程里英语课让陆朗最轻松,算是他最喜欢的一门课。

  但今天他没什么心思听课,在课本上胡乱抄着以前背过的英文情诗。

  以前他很不屑情诗, 觉得矫情,要不是为了学英文才不想背。但现在他却觉得那些诗写得真好, 尤其抄到了一句“我看见你像永世难忘的北斗,穿透岁月的黑暗,姗姗来到我的面前”时,忍不住瞥了苑晓阳一眼,心想这说的就是你。

  他有股把这首诗抄下来给苑晓阳的冲动,但他忍下来了,只是拿了张草稿纸,在上头画了一只胖胖的小绵羊,然后若无其事地推到苑晓阳桌上。

  苑晓阳正抄着笔记,看到他的纸条后停下了动作。

  苑晓阳也没有抬头看他,只是低头在纸条上写写画画。一会,又把纸条推回来给他。

  他再次看到纸条时,那只胖胖的小绵羊旁多了一只胖胖的小狼,两只小胖子一起晒太阳。

  他没有再写什么传回去给苑晓阳,因为他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画一个超大的爱心把这两只小动物框在一起,其余什么也想不出来了。

  下课,下一节课是数学,作为数学课代表的苑晓阳得把昨天一项作业的答案抄到黑板上去。

  他拿着答案到讲台前,在开始抄之前比较了一下黑板的大小和答案的量。一看,答案里因为还有证明题,因此份量不少,如果要一口气抄完的话,也只能从黑板的最顶端开始抄了。

  最顶端……苑晓阳拿起粉笔,接着踮起脚尖,努力把手举得高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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