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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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文件规定,耕种由人民公社分配的自留地,自留地一般占生产大队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至七, 长期归社员家庭使用。

  在有柴山和荒坡的地方,可以经营人民公社分配的自留山。经过生产大队批准开垦零星荒地,开垦的荒地一般可以相当于自留地的数量。

  而且文件重点强调,自留地和垦荒地生产的农产品不算在集体分配的产量和口粮以内,国家不征公粮、不计统购。

  欢呼声此起彼伏。

  对于农民来讲,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 哪怕得到是荒山坡地,那里也可以种红薯玉米类的杂粮,至少不会像这样饿死人。

  “叶利海家,分得一亩中等田地,荒山坡四亩半土地。”

  因为碧山村耕地充足,开荒倒是不必。

  而且村民们比山外的‘仅剩的一亩三分地’,分得多很多。

  除去叶家大院里的新开垦土地,还得到离家近的一亩土地,以后可以用来种一些蔬菜。

  而荒坡的土地因为地质不好,则适合种红薯玉米洋芋大豆等粮食,地坎上可以种南瓜,普通年份足够全家人吃,还能有一些剩余,去供销社或市集里换成钱。

  叶家老俩口得到粮种,已经开始与其他村民一样,兴高采烈计划着自留地的事情,比如农家肥、翻土、浇水等。

  但山外的灾荒一点好转得很慢,第一是村民们确实没粮吃,不像碧山村年底还有口粮发,第二是因为部分农民把发给他们的粮食种子也煮来吃。

  没得种,这又是一轮恶性循环。

  他们恐怕要熬过六一年,等待六二年,灾荒才会渐渐远去。

  但在碧山村,近日一段时间内,村民们都觉得有使用不完的力气劲儿,要不是还念着在冬季,他们已经拿起农具,下地痛痛快快大干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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