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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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徒元义说:“萧爱卿有所不知。林如海之女与宸贵妃乃八拜之交,如此算来林氏也算是朕的小姨子,而萧爱卿与朕是一辈,萧世子比‘和毓县君’晚了一辈。”

  其实当初十公主和萧景云真要算起来辈份也不对,只不过早出了三代以外,又是祖上的母系的远亲,加上刘太后赐婚,大家都不敢说。

  萧侯一听不禁一愣,然后又扑到老圣人膝盖前抱腿大哭:“老圣人做主呀!刚刚您老人家答应了我的。”

  老圣人看看徒元义,又看看膝盖前的无赖侯爷,说:“这辈份上的差距也是个问题,谁让你的孩儿辈份这么低呢。”

  徒元义倒也看着有趣,说:“可不是吗?朕可是为了你们好才提醒你不要聘‘和毓县君’,不然对着一个辈份高过自己,还是朕的小姨子的妻子,世子不是……夫纲难振?这可如何是好?娶妻还是要乖巧听话、温柔顺从的淑女为佳,‘和毓县君’辈份太高,又素来被宸贵妃当作眼珠子,世子娶了她,只怕是……”

  徒元义说着长叹一声,萧侯一张俏脸一阵红一阵白,终于又下定了决心,说:“其实,微臣家……也不怎么重视夫纲……”

  这时老圣人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徒元义不过是想起早年的传闻,也是借机笑话于萧侯,没有想到这真是个妙人。

  今生他没有想过那样收回“丹书铁卷”,真要收回也要在萧家构成威胁时收回,也应在朝堂权谋中得来才是,那才是“王道”。前生刘太后让萧世子尚主引他不满而反抗,他作为皇帝隔岸观火,最后以不敬皇家公主之名收回,就不好看了,有小人之嫌,丝毫不光明磊落。可见当初他四面是敌、手中无人无银,接了一个江山烂摊子,当皇帝当得憋屈之极,才至那般不像话,现在想想一些旧事,也感慨万千。

  徒元义叹道:“朕该说的都说了,萧爱卿可得考虑清楚,若都求娶了‘和毓县君’,世子又反悔了,再要胡闹,别说林如海要发火,宸贵妃要寻你们晦气,那朕都阻止不了的。”

  萧侯却奇道:“原来圣人也是夫纲不振呀?”

  徒元义那倾世俊颜顿时绿了,这萧侯他怎么有一股想要掐死他的感觉。

  他居然还觉得前生自己太过小家子气对不住萧家,这才也有亲近之意。萧侯最好谨慎地持着丹书铁卷保命,不然就这混帐性子真会被他掐死。

  萧侯却还没有发觉自己失言的样子,觉得原来圣人也是“夫纲不振的同道中人”,顿时眉角染上三分得色。

  还是老圣人喝斥他:“简直放肆!”

  萧侯再跪下请罪,徒元义到底没有在这事上再扯下去,俊容讪讪,不久就以朝政为由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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