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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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挣扎了。

  白一尘想,他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就是他在十二岁那年拿起刀反抗杨孝和。

  他是个天性自卑、怯弱、并不勇敢的人,杨孝和来学校找他那天他其实都要吓死了,垂在袖管里的手颤得厉害,等杨孝和走后他手凉得厉害,掌心浸满了冷汗,腿软的几乎就要当场跪下,毕竟被杨孝和打了那么多年,他看到他就会产生生理性的恐惧。

  但是那天他除了恐惧之外,还觉得人生第一次有了希望——或许他的未来是可以有期待的,即使这希望很渺小。

  没了杨孝和的阻拦,他终于可以好好学习了,知道可能追不上同学们的进度又去做了艺考生,靠着兼职积攒的钱买纸笔,考上了一所好的大学。

  他迈进大学的第一天,也是像今天一样的晴天,他以为自己终于迎来了美好的未来,却不知道他走进的是另一个严冬。

  那里的阳光即使明亮,也是没有温度的。

  可对于一个从小生活在黑暗中,极少接触温暖的人来说,即使那阳光寒冷没有温度,也值得他飞蛾扑火。

  时亦南身住高楼,他活在深沟;时亦南光芒万丈,而他一身铜锈;金玉其外是时亦南,败絮其中是他。

  所以白一尘一直觉得,他能和时亦南在一起,能被他喜欢,大概是他平凡且不幸的人生中最幸运和幸福的一件事了。

  除去分开的这些年里的时光,这点微不足道的瑕疵,他们真的很幸福,很相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对情侣。

  他们从来不会争吵,他们的性格和爱好都如此契合,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过得很浪漫,那样感觉白一尘太贪恋了。

  如果没有时亦南的出现,白一尘很可能永远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他没有太多出众的地方,像是铅笔匆匆勾勒的草稿,线条模糊杂乱,而时亦南是昂贵颜料,是柔软的画笔,在他的人生中画下笔笔浓墨重彩。

  正因为为了追上时亦南的脚步,白一尘才那样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变得能够配得上他。

  是时亦南给予他光和热,让他也开始发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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