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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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州府将公文规整放好,道,“可像有接应的迹相?”

  “这倒没有。”沈拓否决道。

  州府见他说得笃定,头都没抬,只问:“都头这般确定?”

  沈拓道:“别的不敢说,自桃溪至宜州一途,没有接应的贼人。”

  州府听了,打量他一眼,方笑道:“都头可有兴趣在宜州当差?若是有意,我修书与季明府,他自会放人。”

  沈拓微怔,揖礼道:“回禀太守,非是沈拓不识抬举,只小人家在桃溪,又有牵挂,不愿离了故土。”

  “不必多礼。”州府背了手道,“你舍前程就家人,倒是重情义之人。”写了回执、取了赏银一并交给沈拓。

  赏封颇厚,李公差看得眼热,若是换了别个,他幸许上去讹了一份去,在沈拓面前却是不敢,悻悻地一拱手,说些虚应的话走了。

  沈拓出了州府,取出赏封一看,足有五两之多,与阿甲陆仁几人分了,道:“我和季明府讨了个人情,在宜州多留一两日,你们也在城中逛逛,看看有无要买的土仪。”

  陆仁用牙咬了一下碎银,摇头道:“贵的无钱,贱的也不过这些事物,不买不买,我只看看便好。”

  阿甲道:“难得来一趟,又得空,怎么也寻摸个什么带回去,不至白来。”

  “晚间就在州府通铺对付一晚,也不必再费银在客店投宿。”沈拓又道。

  能省些银钱自是好的,陆仁和阿甲哪有不应的,纷纷道:“在桃溪不也睡的通铺?离了臭脚、鼾声,倒睡不好。”

  沈拓笑骂了一句,弃了二人独行。

  陆仁想跟上去,被阿甲扯了袖子:“平时见你脑门儿尖尖,今日却没眼色。都头分明不愿与我们同行,你却要撵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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