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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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里最可怕的事情,是执着,明知道没有希望还要执着的傻瓜,木忻笑了,嘴角尽是苦涩,她戒不掉容容,但是她能让庄绮梦戒掉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很多评看了还是让我很感动的。

  我写的或许类型都有些偏相似或者老套,喜欢的,就会喜欢,不喜欢或者看腻了可以选择他作者的,其实却是没必要纠结。

  这一章过渡可能会比较枯燥。

  ☆、第 10 章

  “金小姐,庄小姐好像喝醉了,你要送她回去吗?”会所的侍者问正在和别人调情的金翎,因为上次庄绮梦喝醉,是金翎带走的,侍者以为她们两个是朋友。

  金翎自从上次被庄绮梦强上了之后,窝在家里养伤养了几天,也平复了一下自己受创的心灵,好不容易有心情出去猎艳了吧,可是怎么就投入不进以前时常玩的调情游戏,一听庄绮梦又喝醉,她马上来精神了,直接推开身边的也算是菁英的男人,准备去找庄绮梦报仇。

  “Lisa,你去哪?”英俊成熟的男人拉住金翎的手腕,他可舍不得美好的夜晚泡汤,金翎有别于其他女人,匀称的蜜色肌肤,五官深刻,火辣的身材像拉丁混血儿美人一般。

  “下次吧。”金翎抽回自己的手,可真不幸,她现在对庄绮梦比较感兴趣。

  男人只好悻悻然的放开金翎的手。

  金翎看到庄绮梦的时候,她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这让金翎觉得无趣,这女人估计又被木忻虐了,在木忻面前,这女人真的是弱爆了,偏偏在自己面前永远都是那般扯高气扬的样子,那副傲娇的样子,真让人想强、暴她。

  庄绮梦比金翎高,虽然身材很好,绝对和胖是没有关系,但是金翎扶起来也够累的,特别是两人都是高跟鞋的情况下,她摇摇晃晃的把庄绮梦弄回自己家中。她是个领域意识比较强的人,她不喜欢别人侵入自己的领域,所以她几乎从来不带人回来过夜的。

  金翎三十三岁,熟女级别,独生主义者,自由是首要,爱玩是其次,但是她向来玩得很有分寸,和庄绮梦那一次真的是擦枪走火,始料未及的。那次她纯粹只是调戏一下庄绮梦,真没有想过和庄绮梦XXOO,要知道她三十三岁之前都是直人,可是遇到庄绮梦那个弯了三十多年的弯人,就那么被强上了……

  那天她要上了庄绮梦,大概金翎还不会如此心理不平衡了,要晓得金翎是个控制欲比较强的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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