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9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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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信道:“某曾拜读《鲁律》中的《商律》与《户律》,还有《女律》,受益非浅。公若肯遵行此律,则城中受用无穷!”

  董瑞自己还真没读过,当即请亲信多讲讲。

  亲信从齐藉那里得到不少真传——更收了一大笔钱——立刻慢慢道来。

  他跟董瑞议了十几天,董瑞就决心要在城中行鲁律了。

  为了不引起反对,董瑞决定先拿《商律》试试。管商人的嘛,跟百姓没关系,世家也碰不到,影响应该是最小的。

  结果董城的大小商户竟然都很愿意!他们听说董城要用《商律》了,纷纷去问以钱赎罪这个有没有!保证金制度有没有!有的话他们肯定都愿意啊!

  商律剩下的内容像固定的度量衡什么的,早在城中商人跟外地商人做生意时都学过了,也早就开始用了。

  因为……方便啊!

  以前各家店铺用的都是自己的尺子自己的斗,多了少了,很容易出矛盾。曾经就发生过粮店用小斗给百姓盛米,最后引发打斗的事。

  就是百姓,买惯了鲁商的东西,也都催着本地商户“跟鲁人学一学嘛!”。

  董瑞才知道,原来城中的商人早就跟鲁商学得差不多了。而且他们自己也因为这样,慢慢的变得“亲密”起来,不知不觉就联合在一起了。

  早在听说别的城市开始用鲁律时,他们就盼着本城什么时候也能用鲁律,那个赎罪钱就很让人羡慕!

  商人本身微贱,最怕见官。真到见官的地步了,结局也多是倾家荡产。人还要受苦受罪。

  有了赎罪钱,他们都愿意直接把钱送给当官的,只要能留下一条命!

  钱可以再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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