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3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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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写信之人当年所用是上好的松烟墨,可时隔二十余年,其上字迹也已有些淡了——

  白景思一行行看罢信中所写,心中的震惊愈发压制不住。

  他十岁时便被送离了家中,对二叔的字迹早已没有什么印象,唯一记得的是,同大多数文人一样,二叔的字写得极好。

  但那方褪了色的私人小印,确是二叔的表字。

  再有——

  这信上大致是说,那大他两岁半的堂兄,实为命中有大劫在,二房不得已之下,才将这唯一的嫡子忍痛送了出去。

  “我记得幼时曾听家中下人说起过,我那三哥……是刚满一岁时,便被拐子拐了去,家中一直没能将人寻回。”

  原来……被拐是假,送了出去破劫才是真吗?

  棉花实言道:“我听义父说,我是尚在襁褓中便被他捡回的。”

  他想求的是一个真相,而没有其它心思。

  白景思则看着他问道:“不知阁下身上可有什么胎记吗?”

  所谓尚在襁褓中便被遗弃,这说法兴许只是为了掩盖身世来历而已。

  毕竟一岁的孩子,是不会有记忆的。

  但胎记是做不了假的。

  棉花不假思索地道:“后颈处有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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