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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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交这些天,江皓月从没有主动示好过一次,陆苗在漫天的灰色心碎中,悟出了约束自己的十六字人生座右铭——“人一定要有志气,不能被江皓月瞧不起”。

  俩小孩闹不愉快的事,陆永飞夫妇算是第一时间发现的。

  平时叫江皓月来吃饭,他通常会来的,现在他总推说有事,客客气气地拒绝了。

  林文芳煮了好吃的,让陆苗送过去,想借此让他们的关系缓和一下。陆苗也是犯了倔脾气,恶狠狠地放出话来“就算你打死我,我都不会去”。

  问陆苗发生了什么事,旁敲侧击加威逼利诱了好几天,她才终于说出口。

  “江皓月是个小气鬼!我想看他的《西游记》,他说我手脏不让我碰。后来我明明舔已经干净了,他还是不让,江皓月太小气了!”

  陆苗刻意隐瞒了江皓月说她看不懂书的那段,免得她爸妈觉得江皓月说的有道理。

  两个家长这下悟到,为什么这些天女儿一下子变成《西游记》狂热爱好者了,理由原来在江皓月这儿呢。

  陆永飞对此事率先表了态:“看吧,跟你说了多少次吃完东西要洗手。你自己的书里啊,有巧克力、饼干屑、酱油,各种杂七杂八的印子,脏得不像话。你舔一舔手,那手上全是口水,我要是小江,何止不让你碰我的书,把你丢出去的心都有。”

  林文芳紧随他后:“你说你没事碰人家的《西游记》干嘛啊?你又不看书,看了也看不懂。”

  本来陆苗听完陆永飞的话,想着反驳几句的;可林文芳的那一句,真是伤口撒盐,直直地撒中她受伤的心了。

  “我不管,你们全帮着他!”横竖不占理,陆苗就开始赖:“我讨厌江皓月!我不跟他做朋友了!”

  他们这栋破楼,隔音效果差得跟没装过墙壁似的。

  陆苗这么大声,邻里可能全听见了。

  林文芳严肃起来,呵斥她:“什么不做朋友?不可以,我们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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