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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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青看着文墨气的脸颊鼓鼓的,颇为好笑,也觉得自己似乎有点欺负小孩子了,但是她要做什么,真要解释给他听,恐怕还当她是疯子,索性就不解释了。

  文墨无奈,拿了那些首饰给当铺老板看。

  那当铺老板想着既然余家的小姐,又是守备大人的书童,也不敢压价,该是多少就是多少,大面额的换了银票,其他的零散银子则是换成了金条做备用。

  等着从当铺出来,文墨就哭丧着脸,道,“二小姐,您看,东西也当了,咱们就回去吧。”

  文墨想着,回到府邸还要叫人来把东西赎回来,也不知道这么来来回回的折腾干什么,也怪不得他们都说,余府的二小姐不是个省心的主儿。

  余青摇头,道,“我要去找个人。”

  这茂林县是余青生长的地方,自然是知道怎么去东阳门。

  东阳门挨着百乐访,那是城中最有名的销魂窟,青楼,暗娼,还有赌坊,都在那边,当然还有许多穷的揭不开锅的贱民。

  那人父亲病故,从小被母亲拉扯着长大,没读过书,却是尤爱武学,跟着各种人乱学,一会儿虎拳,一会儿又是太极八卦连环掌,没少被人嗤笑,但是这个人天赋却是极好,又是一个执着的性子,后世还真是练出了属于他自己的拳法,统称志武拳。

  因为这个人叫做宋志武。

  宋志武不仅拳法厉害,箭术也十分的精神,正所谓百步穿杨也不在话下,给余青当保镖是绰绰有余的。

  余青和文墨到了东阳门,不用特意找就看到跪在门柱旁的宋志武,到真是跟史书说的一般,一双俊目,唇红齿白,生的一副好相貌。

  宋志武这一年二十四岁,娘亲已经故去一月有余,却是因为之前赊账买药,欠了许多银子,到如今还没有筹到银子给母亲安葬。

  要不是这天气凉爽,那尸身根本就存不住,但是如今也不少时间了,再拖下去也是不像话了,宋志武只好往自己头上插了一根稻草卖身葬母。

  如今年岁不好,许多人家都在卖儿卖女的,不过那都是小孩子,家里实在是没有粮食养活,索性带出来卖了,能得两个钱买些粮食糊口,孩子也能到别人家吃口饭,终归不至于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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