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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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绝对的集中,不可忽视的锋芒。

  江愁枫上上下下地打量了遍仰头看他的小姑娘,然后点点头,嗯,长得更随他了。

  “江兄, 稀客。”殷旬笑着迎上,沏了茶递给他,“是来参加十大宗的会议么?”

  “掌门去了, 我来送礼。”江愁枫毫不婉转地道出自己的目的, 然后从储物袋里掏啊掏, 掏出了一个鸟笼递给烟花。

  烟花接过, 看见里面有只白首红身的短吻小鸟。

  “鸟?”她偏头,将眼睛从笼子的另一边露出来不解地看向江愁枫。

  江愁枫颔首,“鸟。”

  两人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地对视着, 显然沟通得不是很顺畅。

  殷旬挑眉,“这是窃脂?”

  窃脂,好窃肉食。因为可以御火又长得好看, 是修真界很受欢迎的宠物。虽然数量稀少也没什么人能把它做宠物。

  “嗯。”江愁枫点头,“鸣仙子是雷火灵根,万一烧起来了,可以用它。”

  烟花和笼子里的小鸟对视,然后红身白首的鸟冲着她大叽了一声,背过了身去。

  烟花眨巴眨巴眼睛,她好像被讨厌了。

  殷旬听了江愁枫的解释,屈指掩唇笑道,“江兄,烟花儿不是小孩子了,不会没事放火烧着玩的。”况且这只窃脂看起来还很小,也不知道等它长成还需要多少年。

  江愁枫不这么想,“以防万一。”说不定哪天就烧起来了呢。他从前给他妹妹江愁眠也抓了一只,结果两百岁的时候,火灵根的江愁眠真的把自己房间烧起来了,她只顾着去救自己房里的话本手稿,不肯离开被火烧着的房子,还好当时那只窃脂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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