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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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的人哪听过这样曲折离奇、惊心动魄的侦探型故事,一下子就被迷住了,一个个如痴如醉,听了一遍还不过瘾,纷纷要求再讲第二遍、第三遍,本来嘛,这种故事就是要不断的回头看才有意思呀,这样才能不断的发现其中的线索和伏笔,只要设置合理、逻辑严谨,可以说是越听越觉得精彩。

  不过几天功夫,县城就刮起了一股强势的“包青天破案”风,众人纷纷议论“十字杀人案”是如何的巧妙,高丽太子如何的无耻下流,杀人凶手如何的可伶可恨,最多的当然是赞叹包拯如何的机敏聪慧。

  “妹妹,你是不知道,现在专门来咱们茶馆听故事的人可太多了,不过已经有不少人叫嚷着要听新的故事了,毕竟那个十字杀人案已经被翻来覆去讲了不下十遍了,你这里可还有这样的故事没有?”

  冬秀的激动之情就别提了,自从穿过来,她就从没有那么高兴过,她高兴地并不是这故事能帮着哥哥挽回茶馆的生意,而是这故事能被人真心喜爱,这让她找到了久违的认同感。

  即便在这里过了十多年,有时一觉醒来,她还总觉得这是一场梦,总觉得自己是抹幽魂,没有归属感,没有安全感,一年年的被拘在院子里,仿佛过着坐监般的生活,即便她再爱田园时候,有时也不免强烈怀念起前世朝九晚五、按时打卡的苦逼日子。

  现在无异于给她苦闷的生活带来了一剂强心针,让她清晰的知道自己不只是个关在绣楼里的千金小姐,而是个有价值,被需要,被认同的人。

  她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稿纸,这两个月心焦的等待中,她也没闲着,刚好将第二个案情“血祭坛”给写出来了。

  江耕围喜出望外,立马就要回房去誊抄。

  冬秀忙拉着他坐下,一边给他倒茶,一边交代他故事可千万不能一气讲完,要在适当的时候留给人悬念,让人自己推敲猜测,这才能提高听书的乐趣,特别是对于这种侦探悬疑类的小说来说,尤其如此,在猜测真凶的过程中,给予人意想不到的反转,这才能牢牢抓住人的眼球呐。

  这篇故事虽然只能在自家茶馆里说说,但冬秀却十分重视,她想尽可能的把这篇故事写好,叫更多的人喜爱,那么读者和听众的意见反馈就很重要了,毕竟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文方式到底适不适合这时代人的口味。

  “那大家都有什么意见没有!我再写的时候也好适当的做些修改!”“意见倒没有,大家听了都说极好,好些人还要我把故事拿去出书呐,毕竟你这故事里细节和伏笔太多,听书的时候稍不留神就会错过了,好多人都要来听个三、四遍才能完全明白呢!”

  冬秀对此很能理解,她以前看侦探、推理小说的时候,往往也是看过了结局还要翻过来再看几遍的,要不然那些深埋的线索根本就挖不出来,看完了也似懂非懂的,完全不尽兴。

  “总不可能所有人都说好吧,这又不是银子,我就不信人人都爱它,哥哥你可不要瞒我,咱们只有知道缺点在哪里,才能写得更好!”

  江耕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皮,茶馆里确实有人嘀咕,有的说那凶案现场写得太过真实血腥,听了叫人心里害怕,也有的说那情节转换太过频繁,描写不够详细,让人无法跟上案情的节奏,还有那爱考究爱较真的人,非说那个时候包拯早已中了进士了,怎么可能还在庐州求学呢,真叫人哭笑不得,但说归说,却还是雷打不动的每天来听。

  “我自己倒是有个小小的建议,那故事你不如写得再简单易懂些,不用那么文绉绉的,最好就跟咱们平日里说话一般,这样王喜儿也好记,听的人也更明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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