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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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想着,小说的大纲便又要进行大幅的修订了。

  本来一开始冬秀觉得这篇小说写起来会很容易,因为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世界,不需要费很多心思去构建背景和世界观,可直到动笔写大纲她才发觉自己大错特错,正是因为那个世界真实存在,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了太多的方面,她越写,那些旁枝末节的东西便越多,偏还不能使用春秋笔法一带而过,只有这些细节性的东西越多,那个世界才会越发详尽真实,叫人具有极强的代入感。

  但是这些东西一旦过多,又有妨碍故事情节的嫌疑,会降低小说的可读性和娱乐性,因此冬秀这个大纲足写了大半年才算完全出来。

  按照她的大纲设计,这篇小说绝对是短不了,最少估计也得有个二百字,足够连载个三两年的。

  等她正式开始动笔时,时间已悄无声息的进了六月中旬,带弟和崔有粮的大胖儿子也终于呱呱坠地了。

  那孩子一看便是个皮实好养活的,平日里乖得不得了,只要吃饱喝足便绝不哭闹吵人,随便逗弄两下就笑得直流口水。

  原本带弟和崔有粮是想带着孩子搬出去住的,他们知道太太一向喜好清静,每天上午和下午都在书房里看书写字,最怕人打扰,这孩子便是再乖也有嚎得叫人脑仁疼的时候,难说不吵着太太。

  冬秀却劝阻了他们,她怎么会嫌吵呢,这个小肉团子来得正好哇,正好给她的小说做了素材了。

  冬秀这篇小说的主角便是个胎穿,在现世死亡后,便穿成了百年后一对中产家庭小夫妻的孩子。

  他带着前世的记忆,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全程体验了从胎状到分娩出生的全过程。

  华国一直以来便习惯于用“全知视角”的叙述方式去写作,即第三人称的写作方式,像这种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贯穿全文的写作方式还是挺新奇的,当初林大家译著的《茶花女遗事》能够一炮而红,经久不衰,也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它这种华国从未有过的新奇写作方式,一时不知引起多少人争相模仿。

  冬秀正是要以这种方式,通过这双百年前的眼睛去看这个新世界,那种直白的震撼和惊奇才是最能打动人,也最能让这个时代的读者感同身受的。

  冬秀之所以会选择胎穿,主要便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向世人灌输一些这方面的常识,比如胎儿在什么时候会感知到外界的声音、长到多大会伸胳膊踢腿、为什么会有“七活八不活”的说法,以及母亲的心情和生活状态会对胎儿造成什么影响等等,这些她都以一种极其幽默的手法,通过一些主角及其父母的日常小事表达出来。

  同样的,通过主角的亲身感受,她可以告诉读者婴儿的各时期生长发育状况,刚出生时为什么会哭泣、几个月时可以看见东西、怎样的抱法才能使他感到舒适,这些都可以通过科学来进行解释,从而适当传输科学育儿的观念。

  因为了带弟的儿子时常给她一些灵感,她笔下的主角越发的灵动可爱起来,叫任何人看了都能会心一笑,凭空生出一腔怜爱和喜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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