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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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在场的人, 除了他都是没有看过穿越小说的。

  魏亭才读了没多少字,办公室里的老师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等魏亭再继续读下去……所有人都露出了心驰神往的表情。

  穆琼写在文章里漂亮的免费公园,高耸入云的楼房,年纪很大却精神抖擞载歌载舞的老人……都是在这个时代见不着的。

  而老人随便打个电话, 警察就来了……在民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主角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到了神仙住的地方, 只感叹原来神仙住的地方也有警察,但等他意识到自己是到了未来,就被震惊了。

  百年后的警察,竟然对他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好言好语的!

  换做是在民国……就算他好运不挨枪子儿,肯定也会被送进大牢,或者被打上一顿。

  “这部小说,写得实在是好!我去过国外,小说里的有些东西曾在国外见过,也就更觉得真实。”魏亭念完后,感慨着说道:“当然,最让我喜爱的,是这个作者遣词造句的方式!他的文章,和我们写的文章都有所不同,读着更通顺更舒服……我们的国家想要发展起来,我觉得就应该摒弃那些拗口难懂的文言文,用这样的白话文!”

  新文化运动前后,很多字词的用法都是不太一样的,穆琼写《留学》,写《求医》的时候,很注重这些方面,因而他写的小说虽然很白话,但算不上出格,还是在原来的框子里的。

  但这篇《我在百年后》不同。

  这部小说,他完全就是照着自己在现代的文风来写的,而他在现代的文风,早就已经跳出了这个时代的框子。

  这相当于是在手机刚被发明的年代,拿出一部智能手机给别人看。

  说实话,这有点欺负人,同时,这也很吸引人。

  “是的,这文章写得非常好,就是好像还没写完。”盛朝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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