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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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根都烂了,还能指望叶片是绿的?

  第122章 新笔名

  《当官》的开头, 一个年轻人有幸成为一方父母官。

  他的父亲说你一定要爱护百姓,一转眼, 却又盛情难却收了别人送来的古画。

  他的母亲说你一定要当个好官, 一转眼,却又靠着他当官,帮娘家的侄子找了个好工作。

  他的姐姐说你一定要公正廉洁, 一转眼,却又求他帮自己的丈夫周旋,低价买下一块地。

  此外,他在工作上,也遇到诸多问题, 发现自己的上司,是个彻头彻尾的贪官。

  他不免鄙夷, 但他的上司说, 你又哪里比我好了?又说自己当初,也想当个好官。

  穆琼发现自己一写,就容易写多,他想写短篇小说, 但这个故事,估计会超过三万字。

  但也无妨。

  这篇小说,穆琼花了三天功夫去写,写完了之后又进行删改, 特地写的不那么白话,此外, 还加入了一些他在现代看过的带有讽刺意味的“名言警句”,比如说主角顿悟:“帮上司做了无数好事,不见得能得上司看重,但若与上司一道做了件坏事,便与上司成了自己人了。”

  穆琼把这篇文章写完,又修改好的时候,盛朝辉要办的酒宴,便开始了。

  这日晚上,他们包了一家酒楼,在酒楼设宴。

  “普通酒席,就上些鸡鸭之类的常见菜,是一桌四元,其他的稀奇菜色,可以另加进去,诸如加鱼翅四元,当然没什么必要。我就只加了些少见的小菜,诸如从你工作的西餐馆买来的烤鸭,还有炸藕合之类。酒用的是绍兴黄酒,还有酒楼自制的米酒,最后核算下来,一桌酒席六七元左右,我又另外给每个人备了伴手礼,每桌放一包烟,算下来一共两百三十二元。”进去的时候,盛朝辉给穆琼报了账。

  这么多钱,都够在租界外面买个小房子了……但有些花销是必要的,穆琼倒也不觉得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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