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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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天枢看那笛子,那黑色花纹似名山大川,叫他看出行云流水来。

  慕秋华看那笛子,那黑色郁郁寡欢,叫他看出无底的深渊来。

  *

  慕秋华十七岁出师,奉命下山。他嫌一人行走江湖孤单,硬是拖了谢天枢一起。

  那段日子两人纵马天涯,从脉脉缱绻的江南到莽莽黄沙的塞外,剑刃舔血,斩杀无数奸恶之辈,酒肉穿肠,日夜相伴生死相依。

  谢俊慕风这四个字,便是在这时候,开始流传江湖。

  当然,慕秋华仍是那个慕秋华。

  他见谁看着讨厌,便趁着谢天枢不注意,把人家给杀了。

  他见那姑娘多盯了谢天枢几眼,还把自己鬓边的花送给谢天枢,他就偷偷去划花了人家的脸。

  他见谢天枢不杀那个偷他钱袋的小偷,只把他送往官府,他就连夜潜入大牢把那人给砍成八段,杀完人回来后不忘给谢天枢带一份早点。

  慕秋华杀人如麻,谢天枢没有闻到他身上的血腥气,只看到他皮囊上温良的微笑。

  半年后,他们从塞外归来,偶遇一位成名久已的江湖前辈,应邀去他府中做客。

  那前辈便是哥舒曼,两人来到的,便是昔年的哥舒府。

  哥舒家的一双女儿出来迎客时,一个走在前面,一个落在后头。前头那个春光一样明媚,颜如舜华。后面那个平淡婉约,未有多少颜色。

  奇怪的是,两位来做客的人都是望着那后面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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