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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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常人类管理法第一条,所有觉醒异能者,不能违反现行所有法律,包括宪法,刑法,航空法,等等。

  第二条,异能者必须前往有关机构提交自己拥有的详细的异能信息,以及全部的个人信息,包括上下三代人的信息,每个异能者都会拥有一个完整的数据库,自提交信息之日起,每年必须定时前来更新信息。

  当局已建立了完善的天网设备,制作了一大批难以破坏的钛合金项圈和脚环,能够实时监控异能人的一举一动。

  项圈内侧有微型的注射器,注射液的浓度能麻翻一头水牛,方便能对作奸犯科的异能人随时进行麻醉。

  第三条,异能人不能破坏项圈。

  第四条,异能人不得使用特殊手段,对项圈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挡。

  第五条,异能人离开本地,前往外地,需要向本地部门申请通行许可证。

  这只是前五条的内容而已。

  在这项议案还在商讨阶段时,有某国议员a提出,要在项圈上注明异能人的姓名、年龄与家庭住址,给正常人类最大程度的安心。

  一名觉醒了异能的议员b马上提出异议:“你说的‘正常人类’,是对我们极大的侮辱。我们也是人类。”

  议员a反唇相讥:“是啊,所以我称呼你们‘异常人类’。正与异,只是一个中性词而已。”

  议员b据理力争:“这样的文字游戏没有意义。‘正’与‘异’后,还有一个‘常’字。这样的命名方式,是赤裸裸的歧视。我们除了有异能之外,有着正常人类的情感与情绪,立法不能剥夺我们正常生活的权益,我们不能被当做犯人对待。”

  “歧视?如果我们放弃对你们的制约,你们的精神权益会得到权益,谁又能来保障我们的人身权益?”议员a冷静道,“你能保证你自己不去犯罪,可你能去保证别人吗?异能人像是持枪者,还是隐形之枪。我们只有同样持好枪,才能保护我们自身的安全。”

  议员b站起身来,扫了一眼议员a面前的水杯,欲言又止一番后,皱眉道:“爱德华先生,希望你以后最好不要变成‘异常人类’。”

  议员a不以为然,冷笑道:“如果有那一天,我会立刻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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