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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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不得我姐姐有件背心不见了,里里外外没找到,原来被你们家狗偷吃了!”

  程如山想得更多,他当下就端了一个盆子,又把程信达给拖到大队,让人找大队干部来审案子。

  乡下的案子,十之八九都是大队里办的。

  程如山对大队干部的说法是“程福万家弄来一只经过训练的恶犬,偷了姜琳的衣服,训练它追咬,这是杀人之心,必须严惩。”

  程信达瘫在地上抱着头一个劲地尖叫,他已经被愤怒、憎恨和恐惧击垮,没有力气站起来。

  不管程福军和程福联几个怎么问,他就是不说话,只是低声吼着。

  这会儿常继红和马开花跑过来,一个疼儿子一个疼大孙子,恶毒地咒骂着那些逼迫他的人。

  马开花:“你怎么证明那是你家的衣服?”

  程如山:“用这样的面料加这样的丝线做出来的衣服,目前村里就我媳妇儿有。”

  姜琳穿不惯粗棉布的里衣,买的最好的那种细棉布,柔软吸汗,更何况上面还有绣花。

  而且他并不想和马开花这些人讲道理,他只需要拿到他们做这件事儿的证据就行,至于怎么证明衣服是姜琳的?不需要!甚至连他们怎么偷的,怎么拿去的也不需要,他只需要有人承认训练狗咬姜琳就可以!

  他不是公安,他不负责破案,他只负责找到要害他媳妇儿的,十倍百倍地还回去!

  常继红哭喊着:“就算是你媳妇儿的衣服,也不是我们偷的,谁知道是不是风刮出来,狗贪玩去啃的,你也不能说是我们训狗咬人。”

  程玉莲:“哎呀,你们家狗无缘无故吃衣服?天底下还没有吃衣服的狗呢?就算啃着玩儿,也不会啃肚子里这么一大坨吧?”

  治保主任也道:“这种大狗,以前都是当猎犬、警犬、部队里用的,普通人家可养不起这么精贵的狗。咱们大队看门也就养两只土狗拉倒,谁有肉给他们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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