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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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样?”陶梓安问。

  “……”顾宇时握住陶梓安的手,坐下对警察说:“那名怂恿嫌疑人的人是谁,我大概已经知道了,现在我想请问,按照这个案情的严重程度,对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警察:“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勒索敲诈公私财物既遂,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们的情况属于被害人虽然因此产生负面情绪,但并未交出财物,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这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顾宇时:“共犯呢?”

  警察:“像本案那位王先生,很难定罪,因为没有充足的证据,而且案情不严重。”

  如果真的交出了财物,那就能定罪。

  陶梓安在一边听着,隐约已经猜出了,那个怂恿小混混勒索他的人是谁。

  于是心里后悔呀,早知道就把钱交出去,然后让他妈的坐牢。

  “好的,我们知道了,谢谢。”顾宇时皱着眉,离开警局之后,打电话打听李鹤轩现在的情况。

  那边回了他一句:“李鹤轩的公司现在快破产了,现在到处借钱。”

  挂掉电话,顾宇时面无表情。

  如果是以前,听到曾经光风霁月的人,沦落到这种地步,他可能还会感触。

  但是李鹤轩千不该万不该,把注意打到陶梓安头上。

  第七十二章

  说这一切的时候, 顾宇时直接当着陶梓安的面说的,根本没有刻意避开‘李鹤轩’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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