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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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叶纤红回答。“听我妈说,那天下午我打电话回来,我爸就和我三叔他们,去砍毛竹了,连夜就把这个台子搭起来了。”

  她一直觉得父亲动手能力很强,没想到强到这个地步。

  “叔叔虽然话少,心里却埋着一团火。”苏思诗笑道。“你打算请戏班子之后,让他终于有机会把这团火燃烧出来——”

  “瞎说。”叶纤红白了她一眼,不肯承认这一点。

  心里却清楚诗诗姐这话说得没错。

  任何一个男人,如果被艰辛的生活压抑了四十多年,肯定积压了一肚子的心酸和无奈。

  突然某一天苦尽甘来,生活变得出乎意料地好。他肯定想找个机会发泄一下,把这些年吃的苦、受的累,统统丢到爪哇国去。

  自家造新房子,办进屋酒,因为自己性格的原因,一直很低调。

  即使戴老认自己为干孙女,依然没有让外人知道。

  就算给家里买了辆皮卡车,让爸爸去考驾照,他的生活依然像以前一样,过得小心谨慎,就是怕太张扬了,会让女儿不高兴。

  直到自己这次听了诗诗姐的建议,决定张扬一回。自家顿时成了四乡八邻的议论对象,父亲才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积极筹备起这次婚礼。

  富贵夜行自然让人不爽,衣锦还乡才让人畅快。

  现在所有人都在赞叹郑家的能力,作为郑家的长子,叶纤红的父亲,他自然收到最多的羡慕和恭维。

  直到这时候,他才真正品尝到女儿成功,作为父亲应得的快乐和欣慰。

  就像一个暴发户,总会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说到底,还不是为了向旁人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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