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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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落座,一股淡淡的白檀香便钻入鼻中,顾熙言细细嗅了两下,看了眼身旁神色淡淡的萧让,方才意识到,大婚那日,他的衣服上熏的也是白檀香。

  他似乎很喜欢用这味香料。

  前世的时候,因着萧让是武将,顾熙言对他偏见颇深。

  大燕朝风气开放,再加上顾氏一族又不是迂腐人家,故而,上一世的顾熙言常常参加各种诗社、茶会。这些风雅场所里头,几乎聚集着大燕朝所有才高八斗的诗人。这些文人骚客向往魏晋名士的风流气度,熏香、戴花皆是寻常,更有涂脂敷粉之流。

  上一世,顾熙言打心眼儿里欣赏的,便是这样的风流文人,因此下意识觉得那些武将们整天打打杀杀,定是粗鲁不堪的。

  这一世,难得两人没有横眉冷对,心平气和的相处几天下来,顾熙言才恍然发现,原来士族侯爵的风流富贵是可以镌刻在一个人的骨子里的——萧让虽身为武将,可和粗鲁不堪一点儿也沾不上边儿。撇去那副俊美无俦的样貌不谈,平日里,他身着的常服或是旁的衣衫皆是细细在箱笼上熏过一遍香料的,那味白檀香后味绵长悠远而不张扬,自成一派低调的奢华富贵。

  萧让不喜带配饰,周身饰物最多不过是一枚玉佩。顾熙言曾不经意间瞄过几眼,那玉质雕成上古神兽的模样,玉佩周身通透无比,倒似是外邦进贡之物。

  男人不喜哗众取宠,虽不及那些文人墨客一般簪花、敷粉那么夸张,却也足够镇得住王公贵族世代富贵的场子。

  ——身为侯门子弟,即使再不在意,那通身的金尊玉贵也是养在骨血里的,不知不觉便成了一个人的气度,萦绕周身。

  上一世,顾熙言的心思从未在他身上停留过一丝一毫,自然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些细节。

  “怎么不动筷?”

  见顾熙言兀自出神,萧让夹了一片青笋,放入她面前的碗碟中。

  顾熙言回过神儿来,对上男人英俊无匹的面容,笑道,“妾身刚刚才起,有些愣神儿。”

  秋日的天气凉爽惬意,方才一番操练汗流浃背,男人只穿了件靛青色云海暗纹单衣,浑身蒸腾着热气,如同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炉。

  顾熙言想了想,斟酌着开口道,“眼见着天气转凉了,一入秋便极易风寒感冒。侯爷以后早上习武结束,还是要赶快沐浴了,然后加件衣服,再来用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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