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我是李氏中人,深受国恩怎么做逃役之事!”里正仿佛受了奇耻大辱,若不是看在对方是自家公子的好友,怕是就要一脸唾上去了。

  严江无奈,只能又找了李信,谈起此事。

  李公子感觉自己非常重要,便去找了爷爷,郡守大笔一挥,新建一里,让孙子挂了个光杆里正,想建在哪都可,但是里中户籍是空的,可以说是一秒解决纷争。

  严江谢过之后,找到泥匠在山边划出大院子的地基,烧泥的炭渣用来与黏土砂子混合,这样做出的地基干燥不潮湿,因为粉碎炭渣都是用工人拿大杵捣碎太过费事,他准备做一个踏锥——把跷跷板的一边绑上大石头,石头下边放一个有凹糟的石坑,这样踩动一边用脚碎石,比拿手砸省力何止十倍。

  找来的木匠看了他在沙地上画的图,拿出青铜凿刀,说把木材刨成板,需要三天。

  严江赶工期呢,哪等得了十天,便将自己的钢丝锯给他用——做为野外四神器之一,他一向都是系在手腕上,不会离身太久。

  这下,锯开一块长木料只用了半个时辰,绑上河滩里的大石头,固定好支点,只花了一个时辰,便大功告成。

  士卒们都称此物是神器,视如珍宝,踩上去时都不敢穿鞋。

  但谁知,这样也惹出事来。

  午间,他本在勘验火泥,便有士卒前来寻他,说是有人偷他家农器,已被士卒当场抓住,按秦律,偷盗者应予流放,而擒贼者赏百钱。

  严江正想有什么农具,便见士卒将一名十来岁的女孩重重推到他面前:“公子,便是此子,在后院偷盗踏锥,为我当场擒获,快快将其交官吧。”

  那语气兴奋至极,仿佛在说晚上加餐吧。

  “恩人饶命!我绝无此意,”那女孩大哭跪下,竟然是昨日他救从匪徒手下救下的那位女孩,“实在我家婆婆昨日伤的太重,麦饭难食,至今粒米未进,我一时心急,才想用那踏锥脱些麦壳,让婆婆用些,救恩人宽赦了我吧!”

  严江还以为是什么大事,挥手道:“小事罢了,放了她。”

  “公子不可!”那抓人的士卒脸色有些勉强,却依然没有放开女孩,而是梗直了脖子,“賊人有罪不举,也是大罪,您不可糊涂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