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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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这种东西晚上就是睁眼的瞎子,特别的好抓,只要动作快,晚上偷鸡是可以做到不出声的。

  但每家养鸡的地方都不一样,家里有没有人、有没有狗什么的都说不准,这偷必须是早就踩好点了。

  被选中的十三家都是家里人少的且小有资产的,去看电影时几乎等于全家出动。能对他们这么了解,很有可能就是本村人作案。

  这事吧,往小了说,那些人家丢了一、两只鸡好像也不值得上纲上线。往严重了说,这么多人家一夜丢了东西,那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偷盗行动啊!

  大队长拿不定主意怎么处理。

  最终因为那些丢了鸡的人家闹得厉害,说要不找到这贼偷儿,要不就让队上赔他们这个鸡让大队长下定了决心。

  青天白日做什么好梦呢?队上赔是不可能的!找到贼偷?大队长自认没这个本事,干脆就到公社报了警。

  公社派出所派了两位警员同志下来。警员同志上身穿着雪白的警服,领口两边佩戴红底塑料斜方形领章,中间是金色的盾牌,警裤是深蓝色底细红线裤缝的,头上戴着圆平顶白、蓝、黑三色警帽,警帽正中镶着金边红底的警徽,气派的很。

  这体体面面的装扮看呆了许多小孩儿。

  董馥梅家没养鸡,或许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她家没钱的关系,即便这次她家没一个人,偷盗的人也都没进她家的院子。她知道大队长报了警,但私心以为这不关她什么事,一点也不在意。

  没成想,警员同志来了后家里的小孩都跑去看,别个还好,只最小的肖学兵回来小脸红扑扑的抱住董馥梅的小腿,嚷道:“妈妈!妈妈!我要当警察叔叔!”

  “学军乖啊,松手,有什么事待会儿说,妈妈做糟菜呢。”

  “妈,我在这儿啊!”肖学军迈着小短腿进门听到他妈喊学兵当作他,不高兴了。

  董馥梅有些惊讶。肖学军、肖学兵两个是同胎出的,相貌虽然一模一样,但个性并不相同。通常有一堆意见要说,什么东西都想要的是肖学军,肖学兵不大爱说话更不爱提意见,甚至都不大爱动弹,跟着哥哥姐姐们玩都是被肖学兵拉着。不用太分辨,看两人的表现就不会叫错人。

  没想到今天先跑来抱大腿的竟是肖学兵,董馥梅来精神了,三两下将糟菜塞好、扎好,又去洗了手将肖学兵抱到腿上,问他:“学兵喜欢当警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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