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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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青春的盛大告别。

  叶斯觉得这玩意有点傻逼,但不得不说十八班的都是人中龙凤,有说“我遇到的每个外挂id都记得呢,回头送他们一起狗带”,有说“我写了我痔疮的名字,一把火永别我的小痔痔”,还有个狠的写了室友的蛋,准备填志愿那天送室友太监。

  叶斯被大家感动了,于是他也写了。

  叶斯捏着纸条走上讲台,对着箱子上的窄缝顿了顿,还是忍不住骂了句,“傻逼。”

  也不知道是骂这项活动的发起人,还是骂跟着犯傻的自己。

  那张纸条上写着六个字:先天性心脏病。

  他把纸条怼进去,书包往背后一抡,大踏步离开这间乌烟瘴气的教室。

  “我,叶斯,走了!”

  像个英雄。

  “青春呐青春——你坐北朝南——听阳光普照!青春呐青春——”

  叶斯给自个奏着bgm,从走廊这头晃荡到另一头。整个学年都走得差不多了,走廊空落落的,连楼梯口那个天天压堂的精英四班都没动静了。

  在叶斯眼里学校有三种人,能杀能打的混子,不能杀也不能打但可以发动视觉攻击的杀马特,还有闷头学习的乖宝宝。三伙人泾渭分明,就像游戏里的战法牧。

  叶斯这个顶级狂战,只偶尔去砍杀几个辣眼睛的小法,从来不碰闷头发育的游牧民族。

  四班就是游牧民族聚集地,比如那个传说中的“英华之光”何修,校草学神,但却生人勿近。叶斯高一高二跟他同班了两年,有内容的话都不超过十句。见面打招呼一般还都由叶斯发起。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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