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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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音负责人身处闹剧中,正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听见月澜熙这么说,他愣了愣仰头看着她。

  月澜熙继续道:“贵公司的合同里写着《寒》的版权费八十万,之后的新曲是二十万一首歌的价格,要求每年至少创作两首。如果‘y’写不出来歌呢?那么争渡为了完成这个条件是否会滥竽充数,你们这二十万就不值了。”

  胡容闻言不禁怔愣,她不相信段白口中的“没脑子”“软柿子”会当着她的面呛公司。

  月澜熙勾了勾唇,如春日桃瓣般唇角边荡着无尽嘲讽:“贵公司等我解约后再签这个版权合同,我只要十五万一首,并保证歌曲的流行程度。如果没达到贵公司想要的流行热度,那么这十五万的版权费我也可以不要。”

  胡容气极,她把笔一甩,再顾不得之前的端庄道:“损害公司的利益,你信不信公司起诉你。”

  “我信。”月澜熙眼睛弯弯:“起诉我的时候记得告诉法院,我当年签这个合同时才十四岁。让法官看看一个未成年人被你们忽悠签下了一个怎么样的不平等合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不平等合同是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容姐,你刚刚给我普法,想来法律方面应该是比我懂得多。”

  “你……”

  胡容气得半天说不上话。

  月澜熙又转头看雅音的负责人,她拿起挂在椅子靠背上的链条包道:“请好好考虑。”

  说完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咖啡厅,只余包厢内两个人面面相觑。

  胡容挤出一个笑容道:“您看着合同。”

  男人连忙打哈哈:“不着急,不着急……”

  ***

  回到家里,月澜熙从链条包里取出录音笔,她挑了一段录音发在了微博,并发文字:如果公司的欢迎还是意味着强权,在未经本人允许签署合同,那么对不起,你又让我失望了。

  月澜熙当然是有备而去,她根本就不相信争渡会真的有所改变。再看今天胡容所作所为与段白无异,果不其然是在一家公司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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