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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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日子,常松倒是想帮长安搭把手,但女儿家的衣裳哪能叫他洗?没得腌臜了女主子。

  别说,长安还真有这个打算。

  倒不是说怕洗衣服做饭,虽然她确实挺讨厌的,但主要原因是,她不能把大把的时间耗费在这种琐事上。毕竟选择进京,就等于选择了一条不粗茶淡饭不佛系的古代豪门斗争人生。为了能尽快进入角色,她还得做许多准备。

  “咱们得先找个客栈落脚,再用点热饭。”这人啊,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看碟下菜的。他们若想好好在京城呆下去,第一件事便是换下这身流浪汉打扮,“常松叔你先带着行礼去找客栈,我带承礼去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常松手里头有百十两,去也便宜,点头就应下了。

  周和以顶着这身褴褛打扮小三个月,早就想换了!闻言难得看着长安的眼神中流露出直白的欣喜。

  长安看他把手递给她,颇有些好笑:“就这么高兴?”

  王爷心中有些微的不自在,但他这大半年被长安宠着哄着的时候多了,倒也习惯:“衣裳臭了,难受。”

  “换了就不难受了。”

  长安接过他的手牵好,自然地走前头,“看在一路上你这么听话,又乖的份上,一会儿奖励你给你多置办几身。你喜欢哪件,都给你买。”

  王爷很满意,一双空濛的桃花眼都弯成了月牙儿,清隽秀逸的脸上皆是显而易见的高兴之色:“我喜欢红的,血那么红。”

  “没想到你这审美还挺妖艳啊!”长安乐了,这傻子哎,还有点与众不同。这年头男子都喜好那玄青或是藏蓝的料子,很少有就喜好血红色的。

  “给你买!我说话算话!”

  红衣贯彻一生的十九王爷眯着眼,很是大方地给了长安一个灿烂的笑。

  熙熙攘攘的街道,行人摩肩接踵,车水马龙。沿街叫卖的摊贩上,街道两边的商铺里松动的都是人头。京城不比乡下,哪怕是在市井,也很注重男女大防的。两人这般毫不避讳地牵着手走,立即就引来了一众人侧目。只见高大的男子被个姑娘牵着,外人一眼瞧过去,很是亲密无间。长安自来不是那等会在意旁人眼光的人,牵得很是旁若无人,王爷跟她混在一起久了,不习惯也早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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