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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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懿旨宣判了一个析产夺子的案子。

  案中原告是陈琦陈阁老家的长孙媳妇吴氏,吴氏嫁入陈家之后,八年生了一女一子。然而,她丈夫陈瀚性情暴戾,又十分热衷饮酒玩乐,喝醉了就拿鞭子抽丫鬟仆役,逮谁抽谁。吴氏长女陈玉娘只得六岁大,到上院找亲娘拿绣花样子时,被亲爹陈瀚一脚踹进了荷花池里,救上来就没了气。

  吴氏出身书香世家,与女太傅黎簪云是闺中密友,心胸见识皆不一般。出了这事儿之后,丈夫毫无后悔悲痛之意,依然酗酒打奴,以此为乐,吴氏决意和离。

  ——和离的前提是,她要把儿子陈琅一并带走。

  这年月除了不知道亲爹是谁的杂种,任何知道血脉所在、姓甚名谁的孩子,都得跟着父族生活。

  哪怕公主丧夫和离了,她的孩子也是驸马家的孩子,想要带走?没有皇帝圣旨,根本不可能。哪怕是极其受宠的公主,悄不着声把孩子养在身边也罢了,大张旗鼓跟夫家夺子?如此挑战纲常,根本不可能。

  吴氏拿着诉状去京兆府衙门告状,状子还没递上去就被赶了出来。

  ……以妻告夫还想跟夫家抢儿子,你咋不上天呢?

  吴氏胸有成竹,京兆府衙门不接案子,她掉头就去拍了听事司衙门的大门。

  按说听事司是监察百官的衙门,并不管夫妻义绝和离析产等事,然而,听事司的管辖范围其实又很难界定。任何和官身牵扯得上的案子,听事司都可以管。

  吴氏是陈阁老的孙媳妇,这就是首辅家事,就和听事司扯得上边了。

  再者,吴氏也是有备而来,她才被京兆府衙门赶出来,身上就摸出一张状告京兆府衙门讨好当朝首辅、欺虐下民的状子——我告京兆府衙门,监察百官的听事司衙门总该管了吧?

  听事司中女子当家,又多的是没有家累的女光棍,胆子飙起来什么都敢干。

  何况,吴氏还带着黎簪云亲写的拜帖。

  案子到了听事司手里,负责主审此案的,是龙幼株的心腹文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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