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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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那样花心思,潘二娘看得心疼,可她不敢在容真真读书这件事上说太多,这可关系到女儿的前程!

  赵朋平日说得多了,潘二娘也渐渐知道读书是件多么要紧的事儿,她听那大学教授一月有六百薪资,她挣一辈子都挣不到那么多,她晓得,书读好了,女儿就能做人上人,再也不受穷挨饿。

  她既不敢干涉容真真读书的事儿,又心疼女儿太辛苦,只能每日花尽心思做些好饭好菜,将女儿身体补一补。

  大抵是太过用功,潘二娘再怎么补,容真真身上也不见长肉,不过她的气色却好了许多,与跟着娘进赵家之前简直判若两人。

  不说容真真,潘二娘也与从前大不一样了。单看穿戴,也知道她必定是过得顺心如意的。

  她身上一件八成新的蓝布衫,脚上是同色的布鞋,手腕上是细细的光面银镯,脸上干干净净的,一丝皱纹也无,手上挎着一只篮子,里面装满了菜。

  她喜欢下午去买菜,早晨菜虽新鲜,可也贵,而黄昏时菜价就便宜许多,她是节俭惯了的,能省则省,在她看来,新鲜不新鲜的,不都一样是菜?都是一个吃法。

  她手巧,为了男人和女儿,又精心研究过怎么做菜。别看她是个没读书的小脚女人,在做饭上,她也可以像个学者一样做研究呢。

  刚放下篮子,赵朋提着一个大食盒回来了,他才办完一场喜事,就是黄局长公子的喜事,临走时人家打发了一只大肘子,这可是五福楼的肘子,两百文一只的肘子,平日里谁舍得吃?也只有黄局长这样的大官,才舍得办喜事打发这样的好东西,更别提还有糖,果子,点心和一个厚厚的大红封。

  赵朋打光棍时,给人家办了红白喜事后,是要吃了晚上那顿才走的,自从成了家,他晚上必得回家吃饭,每每人家打发了好菜,就带回去加餐。

  潘二娘接过食盒,打开看了看,惊喜道:“这肘子真不错。”

  “可不,五福楼的招牌,真正的大厨手艺。”

  容真真背着书包哒哒进来了,她嗅了嗅:“好香,爹从喜宴上又带了好菜?”

  她凑过去看了看,金红的肘子软烂鲜香,令人食指大动,她陶醉的耸了耸鼻子。

  赵朋笑道:“你要是什么时候各科成绩能拿到优,爹就带你去五福楼吃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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