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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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司予拒绝的直白:“早十年做叛逆子孙,总比晚十年成痴男怨女好。”

  “可是现在事情已经越闹越大了,已经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你是纪家四少,老太太对你寄予厚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后果不是那么容易承受的。”

  “……阿青,你害怕吗?”

  卓青没有回答。

  她只是顺手指了楼下一个银饰店,心乱如麻间,随口丢下一句:“你没有过过苦日子,没有体会过那种生活,纪司予,没了纪家,你连一个戒指的承诺都给不了我,大家都是在浪费时间啊。”

  是了。

  她当时甚至对于爱情都没有明确的定义,一直处在非常被动的状态,只好用激将法,试图把纪司予给激怒,最好立刻回家,结束这场闹剧。

  然而谁能料到,纪司予就是有这么犟。

  她说他买不到戒指,他偏要自己赚钱,自己买单。

  哪怕给人打工,大热天穿着玩偶服发传单,他也偏要证明,不管是好日子坏日子,他都能过给她看。

  ——“阿青……我用自己挣到的钱买到戒指了,你不开心吗?”

  于是,那场倾盆大雨里,纪司予就这样用那枚普普通通的白金戒指,最终撼动了卓青自以为不可攻破的人生宗旨。

  她不再是那个惴惴不安隐于富人家的影子,而是一个真真实实被人捧在掌心钟爱的小女孩。

  就像那枚平平无奇,甚至有些寒碜的戒指,放在上流圈中,不过弃如敝履,却是那个活在云端之上的少年,平生第一次,用自己双手挣来的礼物。

  六百块,他买下了她一生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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