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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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那个“大好人”叫陆辛啊,沈小甜点点头,对着容颜姣好的女老板笑了一下:

  “谢谢小乔姐。”

  “不客气……”店里又来了其他的客人,可能是潮乎乎的天气里人们总想吃点儿能出汗的东西,沈小甜嗦了麻辣烫里第一口红薯粉再抬起头,饭馆里已经多了两桌客人。

  一桌两个人都点了麻辣烫,另一桌两个人坐着,另有一个人开了冰箱门在挑炸串,隔几秒就要征求一下同伴的意见。

  “鸡心要不要?”

  “今天没有大红肠啊!”

  热闹起来的空气包围着沈小甜,和麻辣烫特有的热乎劲儿一起。

  往嘴里塞一口海带,让口腔暂时摆脱了骨汤和炸物共建出的满足感,沈小甜又喝了一口汤。

  小乔姐的麻辣烫就是有这个好处,因为汤底的味道调的开胃,就算是再不喜欢吃菜的孩子,在吃的时候都免不了吃上两口。

  以前沈小甜的外公还真诚建议过小乔姐,说她可以再卖那种一整碗的骨汤涮青菜,专门对付不爱吃菜的孩子,把那时候才刚从南方回来的小乔姐都逗笑了。

  “你们吃着菜好吃,那是因为一大碗里只有这几口,全是菜的话有几个人愿意吃哦?谁都知道烧鸡好吃,谁愿意一顿只吃烧鸡?凡事得搭配着来,跟男人配女人一个道理呀。”

  那年的小乔姐喜欢上了一个跑运输的男人,那个男人也喜欢她,只要不跑车就来店里陪着她烫菜炸串儿。

  沈小甜人生里第一次领略到女人怎才会变成一朵散发着芬芳的花——在她喜欢的人面前。

  哦对了,有这般“感悟”沈小甜才十岁,学校门口新开的借书店是她常去的地方,如果不是借书店的老板去炒股结果把店都赔没了,以沈小甜那时对港台文学的热爱,她说不定后来就会成为一个文科生。

  过了一年多,小乔姐和那个男人结婚了,又过了两年,沈小甜被她妈接走之前,小乔姐又和那个男人离婚了,孩子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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