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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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勺子是个惯犯了,不知道他从哪学到从食物里吃出异物能让店家依法赔钱,便隔三差五地到处碰瓷,骗了不少钱。

  巧的是,林听雨也认识他——勺子是糖厂的子弟。

  林听雨咬着一根烟,双手插兜,一只脚踩在他另外半张脸上,居高临下地晲着脚下的男生。

  那张病态美的脸上,带着陈澍从来没有见过的表情。

  冷漠,阴沉,以及见到血以后的一丝让人难以言喻的……

  亢奋。

  “知错了吗?”林听雨问。

  “我没错!”勺子梗着脖子吼了一句,“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他妈还会掀他家的锅!”

  “看来是我没让你疼够。”林听雨吐出口中的烟,扯扯嘴角,皮笑肉不笑,脚下的力道又加重几分,鞋底在勺子的脸上用力地碾了碾。

  “林听雨,你他妈就是条疯狗!”勺子哑着嗓子奋力嘶吼。

  “我是啊。”林听雨弯了弯眼睛,诧异地看着他,“你才知道吗?”

  勺子破口大骂起来:“你这个狗杂种!贱人!垃圾玩意儿!想当初小学时你被我们围着打的时候……啊!!!”

  声音戛然而止。

  因为林听雨一脚跺了下去。

  他今天穿的是一双黑色军靴,鞋底又硬又厚,这一脚对准了勺子的嘴蹬下去,杀伤力丝毫不逊色于直接一棍子扫到对方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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