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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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堂木拍下去,满堂安静下来。嫣儿双手捧着诉状,一步一步走上前,行礼说道:“草民嫣儿,拜见大人。”说罢,他将诉状转交给衙役,衙役又谨慎地交于了隋程。

  这份诉状足足二十几页,写满圆润端方的字,字字句句堆砌着他铿然不忿的控诉。隋程耐着性子看完,递给明长昱,问道:“你为何要敲鼓鸣冤?”

  嫣儿跪直身,神色决然,口吻沉毅,说道:“草民击鼓,为两件事。一是自首,二是状告襄州郡守赵松文及其儿子赵无非。”

  但凡人都有点私心,隋程也一样,听闻有人状告赵松文和赵无非,他心头暗喜不已。昨夜险些葬身在赵松文放的火海之中,如今有了报仇的机会,又怎么会轻易放过?

  他还未想好如何开口,赵松文便出言打断,厉眼看向嫣儿:“你既然要自首,说明你自己都是有罪之人,一个罪犯状告堂堂朝廷命官,有何凭据?”

  “赵郡守,”隋程按捺不住不悦,“你是被告人,说不定你也有罪,如何能随意开口?”

  赵松文不以为意:“御史大人,我即使有罪,至少也需三法司审理,且要圣上定夺。一日没定我的罪,我依旧是襄州郡守。”他凌厉地睥睨着嫣儿,温和平静地说:“想要状告本官也可以,但总要先清楚这人的底细吧?他既要自首,就先让他自首,且看看他到底有没有资格。”

  隋程捏紧惊堂木,恨不能砸到赵松文脑门上。

  其实赵松文的心思很好理解,若嫣儿有罪,他这么一个罪行加身的草民,状告朝官之词如何能信?嫣儿自首的事要审,他状告一事也要审,但顺序一颠倒,或许会有不同的效应。

  明长昱闻言,也不过一哂,说道:“赵郡守言之有理,不如先听听此人要自首何事。”

  河安的案子,一桩桩一件件都紧密关联着,无论先说哪一起,都会带出其他的案情环节。所以,先自首还是先状告,有何区别?

  赵松文本已经稍微松了一口气,无意间瞥见明长昱的笑,瞬间悚然起来,以至于一时失神,连嫣儿自首的内容都没听清。

  嫣儿已经将所陈之言写于诉状之中,今日所言他也事先演练了很多遍,他深吸一口气,字字如沉石般蹦出,清晰响沉:“草民自首,赵无非赵公子被害一事,是草民所为。”

  隋程一听,惊呆地愣了愣,他下意识看了眼赵松文,见他根本没什么反应,又下意识地问:“你如何将赵无非杀死的?”

  说实话,他惊讶过后,对嫣儿有些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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