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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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话说得十分在理,如今这个世道,除非招赘,否则家里没个子孙继,家业全是别人的,姑爷有良心还好,若没个良心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哪有自家人放心。

  薛夫人心头一个松动,王仁立时又嘴甜了几句,他是有备而来,婚书都揣在怀里,不多时,薛夫人就在那上头按了手指印。

  宝钗晚间记账回来,一听此事,眼前一阵发黑,她娘识人不清,她岂有看不清人的道理?住在贾家时,她连宝玉都看不上,更别提这个王仁!何况王仁此时要和她定亲,打着什么主意她难道不懂?越是亲戚,才越是能从人身上咬下肉来!

  宝钗深吸一口气,要薛夫人立刻去把婚书要回来,劝了半夜,薛夫人这才松口,可等隔日去要婚书时,王仁却说他已经休了妻,薛家母女若要不认账时,也只好和他上一趟公堂了。

  薛夫人见他前倨后恭,哪还有不明白的,她算是感受到了昨日女儿的心情,眼前一阵阵发黑,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

  等到她把王仁原话说了,宝钗沉默半晌,忽然开口道:“那就上公堂!”

  薛夫人急道:“他是没脸子的大男人,你一个姑娘家上了公堂,要遭多少闲话?”

  宝钗冷声说道:“他要夺我家业,我也只好豁出这张脸,娘你若还念这份母女亲情,就让我去吧。”

  第104章 红楼(12)

  王子腾尸骨未寒, 自然也有一些生前好友, 虽知王仁德行,却也打算替他做成这事。

  事要往两面看, 近了说,薛家家业不小,事情不成一文钱落不到他们的口袋,事情成了收益不会小, 远了说,人情越用越薄, 王仁得了这份大恩, 往后远了旁人也说不出来不是。

  然而这些人再如何想,也想不到薛宝钗一个年不过十来岁的小姑娘竟敢主动报案, 而且越过了直属衙门, 直接告到曾有旧怨的前金陵知府,现刑部右侍郎李澈的案头。

  严格来说,明代实行的三司法制,都察院稽查刑名,大理寺主审重案大案,刑部负责最后审理和复核罪名,倘若李澈只有刑部的官职, 是管不了这事的, 可巧的是,这时节官员身兼数职屡见不鲜,他在还未去金陵上任之前便在大理寺挂名少卿, 虽则也不算太对症,但他一定要管的话,还真没人和他争辩这个。

  比案子先到的是一片赞誉之声,据说最开始是个好事之人问薛家人为什么要求助于结过怨的官员,薛家那位小姐便使人说道,兄长之死是因他打伤人命,与人无尤,李侍郎为人正直,秉公办案,她一个小女子求告无门,不敢信旁人,只敢信这位清正的大人。

  消息传进李澈的耳朵时,也传进了刑部官员的耳朵里,倘若是以前的李澈,自然没人敢和他说笑,但说来倒也奇怪,自从金陵走了一遭,冷面观音成了笑脸佛爷,虽没有左右逢源的架势,倒也令人如沐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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