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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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段绪送她回家,走得比她还急,衣服也故意没要回去。程萝从来是个恩怨分明的人,不愿欠人家什么,只是一直没合适的机会去还他。

  现在她的广告来了个开门红,算是托他的福做出了一些成绩,她也该去回礼了。

  她站起身,看了下西装的牌子——禁止机洗、禁止手洗、禁止干洗,奢侈品约等于一次性。这衣服,还回去估计人家也不会穿了。她又打开电脑,下单一款领带。

  晚饭前,她拎着西装跟领带直接到段家恒越集团总部去找他。

  恒越坐落在市中心,大楼高耸、玻璃铮亮,反射着夕阳熠熠光辉,十分气派。据说这栋楼是当年段家老爷子找了迪拜的设计师设计的,迄今为止,a市没有任何一栋楼的造价能超过它。

  程萝刚走到大厦外,皮包里的手机就响了。她掏出来一看,是林翰那个渣男打来的。

  想必是看到她的剧情广告了。

  她冷哼一声,接了起来,故意说道:“喂,哪位?”

  “程萝。”林翰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声音有点低。“是我。”

  程萝轻笑,声音里却毫无笑意,只有轻蔑跟得意:“呦,是病号啊。大晚上的,医院让打电话吗?你可别吵着病友。”

  林翰不介意她的嘲笑,也跟着干笑两声:“我特意问过护士,可以打电话的。我看了你写的广告剧,就是想打个电话,恭喜你终于当上编剧了。这不一直是你的梦想么?总算是,实现了啊。”

  话说到这,他忆起看到厚厚的弹幕划过她的广告时的自己——也奇了怪了,他比她还激动呢。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

  电话那头,程萝问:“你可真闲啊,是因为韩梦恬的事儿,被老爹剥夺了财权,手里所有公司都交给大哥管了,才有空看广告的?”

  林翰挑起唇角。听她冷嘲热讽他两句,还挺带劲儿的。“你果然是变了,就在那天之后,一瞬间就变了。变得像个小野猫一样,只知道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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