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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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这话说得好听,可在座的,除了任家舅老爷……不,是从前没有给陈敬签过《股份转让协议》的舅老爷,手上握着两位数的股份外,其他的……不全都是个位数。

  而现在,任家舅老爷要么坚持己见,眼睁睁看自己那1%的股权被收走,要么收回前言,从此成为任氏唯二的具备经营权的人。

  进或者退,皆在一念间。

  就在众人陷入焦灼时,任家舅老爷终于还是站了出来:“按照赖律师的说法,任总已经拿到了51%的股份,那么我想请问,按规矩,股权转让是否需征求其他股东意见?”

  “任先生说得对,”

  这就问到了赖律师的专业领域。

  “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则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任家二叔拍案而起:“你这是狡辩。”

  “狡辩不狡辩并不是你说了算,这位任先生,您大可以再去翻一翻《合同法》,看看任总的行为,有没有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五种情形的。

  “如果有,那你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告他一告,”

  赖律师说着,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略显腼腆的笑,然而他的话语,却是大相径庭。

  “顺带好心提醒一句,A市最好的经济律师就在你面前,如果有需要,欢迎随时联系。你们知道的,在我这里,有钱就好使。”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胜负已然见分晓。

  任家舅老爷摇着头叹了口气:“小陈啊,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但这次,怕是真帮不了你了。”

  陈敬回以感激的一笑:“已经很麻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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