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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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珩正斜倚在外墙的雨檐下躲雨,浮凸不平的花岗岩泡在高温升腾的水汽里,烙得他后背发烫。

  分不清汗还是雨的水珠,沿着他清削的下颔往下淌,一滴滴浸湿他怀里的蛋糕盒。

  闷热和黏湿在空气里交锋,他扯了扯衬衫领口,觉得自己像只蒸笼里的虾,脖颈的皮肤都被酷暑蒸出一片淡红。

  商珩,一个猝不及防穿书的倒霉蛋。

  这是一部庸俗的狗血玛丽苏小说,书中主角是个万人迷不自知的迟钝美人,为替养父母还赌债做了冷酷霸总顾凛的替身情人。

  在几个男配的虐恋与争抢中纠缠了半本书,却依然是朵楚楚可怜的菟丝花。

  商珩翻阅到一半,猜到结局八成是嫁入豪门做了金丝雀,彻底没了兴致,吐槽了一句恋爱脑使人失智,便将书束之高阁。

  万万没想到,一觉醒来,他就从27岁的金融经理人,变成了22岁的同名男主角。

  在陌生的街巷淋了一个钟头的雨,他才不得不勉强接受了这个荒诞的事实。

  按照书中剧情,几天前,催债公司的流氓上门要债时,男主的养父母带着弟弟慌乱地躲起来,把男主推出去抵债,在路边被欺凌得奄奄一息,恰好撞上了顾氏集团长公子顾凛的车。

  顾凛纡尊降贵,从那辆银色保时捷里下来,随手替男主解了围。

  “……那时他趴在满是泥土和灰尘的地上,仰头望着顾凛,盛大的阳光下,丰神俊朗的顾凛犹如高山朔雪,冷淡肃立,商珩怔怔望着对方,心跳如擂鼓。”

  不知怎么,商珩脑海中忽然想起出原文的描述语句,他哑然失笑,忍不住摇了摇头。

  随后又是一段俗套的剧情,顾凛看中了男主似曾相识的脸,以替男主还赌债为条件,买他三年。

  书中男主除了脸外,没有什么特别的长处,唯独在长年累月的家务活中,练就了不俗的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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