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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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牧说:“凶手可能认为,劈砍会大量出血,而勒颈会避免这种情况?”

  “那凶手带斧头的目的是什么?”明恕站定,“难道只是预计自己会被沙春抓伤,所以带在身上用于砍掉沙春的手?”

  易飞道:“明队分析得有道理,凶手准备了斧头,却采用勒颈的方式杀害沙春,这的确有点奇怪。凶手带斧头的目的是什么,直接关系到TA砍掉沙春双手的原因。”

  邢牧精通法医学,但在案件本身上,有时跟不上明恕和易飞的思路,“凶手不是因为沙春指甲里的东西而砍掉沙春双手?”

  “很有可能,但不是唯一的可能。”明恕说:“如果只是因为发现沙春的指甲里有自己的血液和皮肤组织,那凶手可以只砍掉沙春的部分手指,或者不用那么麻烦,直接用刀将贴指甲那一面削掉。砍手腕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日常用的小刀砍不断,必须是斧头或者管制刀具。这就回到了我们刚才的问题,凶手预计到自己的DNA信息会留在沙春指甲里?如果是预计到了,TA也可以携带更轻巧的工具。削掉指甲而已,何必用斧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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