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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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要当时就认了陆挽当大哥。

  上了初中,许要突然高了也瘦了,身边还有了群小跟班。

  当时他和陆挽在附近几个中学都混出了名声。

  特别是陆挽,打架逃课还是每次考第一,太有记忆点了。

  经常在开学典礼受到表彰后,立刻又被批评。

  一般来说,当校霸、搞团伙都是小学生和初中生才干的事。

  能读高中的都比较有脑子,所以陆挽觉得姜博洋幼稚。

  这是她早就不干的事。

  陆挽初中长得比她养父还高,身边经常跟着群男生。

  他养父害怕,远远看到了她都会绕道走,也再没和她动手,不敢当着面打她养母。

  哪怕背地里打老婆,也收敛了很多。

  校霸当的不亏。

  现在想想,当初和他们打过架的很多人,要不然辍学,要不然进了劳教所。

  还挺有警醒意义。

  陆挽读过《刑法》,知道读书才有出路,许要听陆挽的,所以跟着上了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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