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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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猫的事退堂后再提不迟,二位请随本官去罢。”

  等上堂开审,冯礼信和周博海又是剑拔弩张,谁都不让谁,纷纷叫嚷着要向萧予戈讨公道。

  萧予戈来回对看地契和租约,又与南楚杉问了些事,这才徐徐回应,“冯举人的地契上白纸黑字地写明,此地可租赁他人用作商业之事,且你与周掌柜之间的租约也清楚明白地写着,不得擅自用土地营利。”

  “用这块土地营利和用这块土地上的商业之事营利,在律法中为两档事。周掌柜在租约期间修盖自营糕饼铺,并不违背租约条例,但与此同时,周掌柜需在三日内向冯举人补足租用期应得的分红,否则本官将以违约论处,依照律法,罚你三倍违约金。”

  “以上判决,二位可是有异?”

  “大人,草民有一事不明,这租约上不曾提及分红一事,草民又为何要支付这笔钱款?”周博海几乎是从鼻子里挤出的问话。

  萧予戈不紧不慢地解释,“依律法所言,一切土地租约需以地契上所设条款为母本,冯礼信的这份地契上写明,若将此地租给他人商用,则可获取其在租约范围内所得收入的一成。即便你们的租约上不曾出现这条规定,但此条例也是默认生效。可还有问?”

  “再无,谢大人指教。”二人不甚和谐地回应。

  萧予戈宣告结案,周掌柜气鼓鼓地捏着租约出县衙大门,冯礼信收好地契,全程低着头,说不上高兴还是恼怒,往另一方向去了。

  南楚杉道:“这周掌柜回去,指不定要怎么个闹法。”

  “本官不过依律法办事,他这回吃了一次亏,下回再签订租约,自然会更谨慎些。”

  “大人可知,这冯举人在状纸上是如何写的?”

  萧予戈摇头,接过她递来的状纸,上头字迹隽永,行文流畅,堪称佳作,但字里行间却透露出一股难言的霸道之意。大体可归结为:周博海用他的地开铺,他应可与对方五五分成。

  “若非大人指出地契上的相关条款,恐怕周掌柜已然中了他的圈套,同他一直在这事上缠斗。一旦闹上州府,届时吃亏的多半会是周掌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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