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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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之后,他交代了自己全部的罪行。

  在侵犯侮辱了女受害人古丽雯之后,赖文华冷静下来,才忽然感到了害怕。

  他觉得,姑娘如果不死,之后肯定会将他指认出来,于是为了掩盖自己强`奸施暴的事实,他恶向胆边生,决定杀人灭口。

  他抓起缠在古丽雯脖子上的尼龙绳,打算将她勒死。

  但在赖文华试图扯紧绳子的时候,却发现绳子在末端缠成了一个死结,根本没法完全扯紧绳圈,而且塑料尼龙绳质地滑溜,他又戴着厨房洗碗用的手套,摩擦力不够,十分不好用力。

  赖文华生怕光用绳子没法将古丽雯勒死,于是干脆抄起电视柜上的黄铜小鹿,在女孩儿的头上连敲了数下,直到人头破血流,再也不动了之后,才丢下沾血的摆件,提上裤子,匆匆地逃出了犯罪现场。

  “你当时在她的头上打了几下?”

  负责审讯的警官问道。

  “不记得了……”

  赖文华摇了摇头,脸颊神经质地抽搐着,呐呐地说道:“可能……六七下吧……后来她就完全不会动了,我才回过神来,觉得害怕……然后就跑了……”

  “嗤!”

  有人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嗤笑。

  事实上,在警方听赖文华描述自己回自己家拿了保险套,再偷了厨房门上挂着的洗碗手套,才回转到犯罪现场进行暴力侵犯的时候,就已经排除掉了“冲动犯罪”这个选项了。

  无论嫌疑人——不,现在已经可以称为“杀人犯”了,无论他再如何狡辩自己只是一时冲动,还在交代案情时给自己加了一箩筐的心理活动,在一个人能够想到要在实施犯罪前掩饰痕迹时,就足以证明他当时脑子很是清醒,所做的一切都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更别提赖文华最后还为了不让受害人指认自己,选择了杀人灭口,硬是用一个黄铜摆件,将一个年仅二十二岁的年轻女孩儿活活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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