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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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住,夜莺总在夜晚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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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关于夜莺曾有过一个传说,据说它们会在月圆之夜飞上玫瑰枝头,用尖刺刺破自己的胸膛,然后高声啼唱,直到胸口的血流尽染红了玫瑰,一曲终了,倒毙花下。

  没有比这种传说更刺激诗人的想象了,后来真有一位写下有关夜莺的不朽名作。那一年他 24 岁,罹患肺结核,迷恋着一位姑娘,在某种低烧的状态下,他整夜思考死亡和爱情,忽然聆听到窗外夜莺的婉转哀鸣,于是写下不休的诗篇。

  诵读这首诗的人一代又一代,用不同的文字,荟萃不同的情感,但很少有人记得一个 24 岁年轻人充满颤栗与恐惧,用渴望死亡的心态赞颂夜莺,暗暗祈祷着自己能像传说中流尽胸口鲜血也要彻夜歌唱的鸟儿那样,写完这首诗后也倒毙当地,从此长眠不起。

  李格非读的是中文系,爱好的是外国文学,他曾讲过这个故事,并用英文朗诵过这首诗。

  谢风华反正一句也听不懂,但不妨碍她觉得读诗的李格非声音格外动听,模样格外帅气,帅气到她只是看着都舍不得眨眼。

  这原本是一件想起来分外美好的事,除了少年老成的高老师不知为何总没眼力见,热衷于在旁边搅局。

  当时未满十八岁的高老师听完后用关怀智障的眼神瞅了他们俩半天,未了翻白眼说肺结核、死亡、爱情对维多利亚时期的诗人而言犹如春药,借个夜莺说事而已,说的还不是老三样?

  所以你们瞎感动些什么?

  谢风华当时就明白为什么高老师这辈子注定只能跟仪器和数据打交道了。某些少年郎外表看着灵气十足,其实脑瓜子切开来全是数字和字母,论审美还不如她这个整天舞刀弄枪的呢。

  记忆中,小高老师发表这么大逆不道的言论后遭致她与李格非一人一边把他的头发揉成了鸟窝,小高老师正是爱面子的年纪,所谓头可断头发不可乱,登时气得腮帮都鼓起来。那会他脸上轮廓还没今天这么锐利如刀,留着点婴儿肥,气极败坏时模样尤为可爱。

  回忆被一声清脆的枪声拦腰斩断,谢风华猛然回过了神。

  天一直在下雨。

  她往窗外看,雨水打到窗玻璃上,会形成水珠,水珠又汇流成水柱,蜿蜒而下的时候通常会断裂,但没关系,又会有新的水珠补充进来,于是又开始新一轮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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