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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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柏皓霖重重地关上门并且反锁后快步到了书房。

  坐在书桌前,柏皓霖这才渐渐地安心了一些,他长长地吸了口气,再缓缓地释放出体内燥热的气息,他将盒子放到桌上,用镊子取下纸条,仔细端详着,同时分析对方的心理:

  杀手准则第一条:永远别回案发现场,因为你不知道等待你的将会是什么。

  呵,这算什么?

  告诫?嘲讽?

  纸条上的字是用手写的,这就是他犯下的第一个错误——字迹可反应当事人的性格,也是人格侧写的第一步。

  他的字很公正,笔划分明,字字独立,字体大小虽有不同,但一般而言显得较小,且极具自己的风格。笔迹是大脑潜意识的自然流露,他的字迹说明此人不善交际,属于理智型,他处事认真,有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思虑周全,办事谨慎,并有分裂倾向。

  对方发现了尸体,却没有报警,而是等待我重回案发现场,可见其人很有耐心,并对自己的判断有着相当地自信。

  “杀手准则”是在指我是一个杀手吗?他是想和我玩智力游戏还是别有所图?

  如果是为了钱财,就不会如此“好心”地提醒我不应该回到案发现场,而应该单刀直入地提出交易。

  暂时想不出对方的动机,目前只能简单地推测四种可能:

  可能性一:他目击到我杀人纯属意外,但因为他当时也在做违法的事,为了避免自己也惹上麻烦,不便报警。

  可能性二:目击我杀人虽是意外,但并没有看到我的模样,而且我的车牌号也在案发前处理过了,所以想和我玩侦探游戏。

  可能性三:他称之为“杀手准则”,而不是“谋杀准则”,用的是封闭式语气,并且言辞间在暗示他的敬意,所以他觉得自己是在帮我。

  不管哪一种都不合逻辑——如果是第一种可能性,他完全可以敲诈我,可是他没有,甚至没有留下下一步的指示;如果是第二种可能性,他的字里行间却没有表现出挑衅意味;第三种可能性大一些,但他为什么要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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