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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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律妻妾死不可续,但这主要是为了防范士人谋害妻妾,如果确实没有这方面的原因,丧妻丧妾的士人是可以上书天子,请恩典再行婚娶的,不过原则上以三十岁以下的士人为先,过了三十岁,一般是不给批的。

  魏灼提出想让儿子另娶,一方面是向姬越表忠心,另外一方面也是心疼魏悬这个儿子。

  作为魏家嫡系子弟,魏悬继承了魏家人的俊美仪表,擅音律,擅书画,擅清谈,刚到娶妇之年就被各家女郎盯上了,魏悬却自己看中了一个中品士族出身的女子,两人互有情意,只是那女子年纪略小了点,才刚及笄,按这时的规矩,士族女子出嫁最好是十八岁,两家就约好再等上三年。

  不料松阳郡主久慕魏悬美色,寻死觅活要嫁给魏悬,最后由康王出面,姬岂说合,强买强卖了这桩婚事,魏灼眼见着儿子自从成婚之后就日渐麻木,整个人像一潭枯井,对康王,对姬岂的怨气一直不小。

  姬越清楚,魏悬自然不是谋害妻妾的人,他那妻子是她谋害的,想了想,问道:“倒也可以,可有看中的人选?”

  魏灼连忙道:“是司马属官彭仓之女,我儿与她有过前约,今岁十九了,一直未嫁。”

  姬越点点头,说道:“松阳郡主什么德行孤知道,委屈魏家郎君了,这样,孤再加一道恩典,赐这彭家女郎一笔嫁妆,这桩婚事就算是孤说合的。”

  虽然没有提及姬岂的过错,但姬越这种弥补甚至认错的态度还是让魏灼心头一热,他后退两步,端端正正向姬越行了一个大礼。

  姬越摆摆手,说道:“应有之义,待魏家郎君新婚之后,孤还有事要他做。”

  魏灼再次谢恩,姬越把他扶起来,又安抚地说了一会儿话,才把人送走。

  第22章 掷地有声

  官学在一个月后竣工。

  姬越原本打算把官学就叫官学,还是经过媚娘提议,改为国子监,定由秋收过后,招收京畿良家子入学。

  宫中藏书不少,姬越命人抄录成集,送至官学,其中大部分是儒家和法家的书籍,另外选了四名官员分掌学科,姬越也知道,平民百姓认识几个字都不容易,想要和从小耳濡目染的士族子弟比头脑不大可能,为了照顾这些未来的国子监生,姬越简单地将国子监分为四个学科,儒学,法学,算科,地官。

  前两者很好理解,就是教儒法两门学科,算科是专门为吏员准备的学科,主要教习数算,地官属于杂科,什么都会教一点,学成之后择优授官,到地方上去管理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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