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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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的工作快结束时,三个侦探聚集在杜威的办公室里。邓茨和丘奇比“奈老兄”(这是他们对奈的称呼)的运气好。(堪萨斯州调查局的人都爱起外号。邓茨的外号是“老头儿”,这真冤枉,他还不到五十岁,身材魁梧,走路轻快,长着宽宽的公猫脸。而丘奇六十岁上下,皮肤是粉红色的,一副学者派头,但实际却“很强硬”,据他的同事讲,他是堪萨斯州拔枪最快的人,因为他的头发有点儿卷,所以被称为“卷毛”。)这两个人在调查过程中已经找到了“有希望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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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第二章(7)

  作者 : 杜鲁门·卡波特

  邓茨的叙述牵涉到父子俩,这里称他们为老约翰和小约翰。几年前,老约翰和克拉特先生做了一笔小生意,这笔交易的结果触怒了老约翰,他觉得克拉特先生损害了他的利益。现在,老约翰和小约翰都成了“酒鬼”;事实上,小约翰经常因饮酒过度而被监禁。有一天,很不走运,约翰父子俩又喝醉了,在酒精的刺激下,他俩鼓足勇气,来到克拉特家,想和克拉特先生“说个明白”。他们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因为克拉特先生强烈反对饮酒和醉酒胡闹,他拿着一把枪,把父子俩赶出了自己的领地。这种无礼行为是约翰父子难以忍受的;就在一个月前,老约翰还对一个熟人说:“每次我一想到那个浑蛋,我的手就痒痒,我真想掐死他。”

  丘奇发现的线索和邓茨的在本质上有点类似。他也听说某人承认对克拉特先生有敌意,不妨称这个人为史密斯先生(这当然不是他的真名)。史密斯认为河谷农场的人开枪打死了他的猎犬。丘奇搜查了史密斯的农场住宅,在谷仓里看到椽子上挂着一根绳子,其打结的方式和捆绑克拉特家四口的方式一样。

  杜威说:“说不定其中一件正是我们要找的。一件涉及个人的事———无法控制的仇恨。”

  “除非是抢劫。”奈说。抢劫作为动机已经讨论过了,但多少被排除了。反对的理由很充分,其中最有力的理由是:克拉特先生从不带现金,这在县里是尽人皆知的;他没有保险箱,也从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而且,如果把抢劫作为解释,那么为什么劫匪没有拿走克拉特太太的金手镯和钻石戒指呢?但是这些疑问没有说服奈:“整个过程都充满了抢劫的味道。克拉特的钱包怎么样了?有人把它放在克拉特先生的床上,钱包被打开了,空的,我想不会是钱包的主人把它放在床上的。还有南希的钱包。她的钱包在厨房的地上。它是怎么到厨房的?是的,屋里确实连一毛钱的硬币都没有。哦,对了,有两美元。我们在南希书桌的一个信封里找到两美元。我们知道出事前一天克拉特刚兑换了一张六十美元的支票。我们认为屋里至少还应剩下五十美元。所以有些人会说:‘没有人会为了五十块钱杀人的。’还说:‘确实,杀手也许把钱拿走了,但他这样做就是为了误导我们,使我们认为抢劫才是原因。’对此,我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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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8)

  作者 : 杜鲁门·卡波特

  天黑了,杜威打断讨论,打电话给家中的妻子玛丽,告诉她自己不回家吃晚饭了。她说:“好吧,艾尔文。”杜威注意到妻子的声音里有一种不常见的焦虑。杜威夫妇结婚十七年了,有两个年轻的儿子。玛丽出生在路易斯安那州,曾是联邦调查局的速记员,杜威在新奥尔良工作时认识了她。玛丽同情他的职业的艰苦,生活没有规律,一个电话就会突然把他叫走,奔赴州里偏僻的地方。

  他说:“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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