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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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露茜从不让自己有点古怪的长相影响对梦想的追求。

  別人嘲笑她,她不会发脾气,遇到挫折时不会心灰意懒。凭着执著和敏锐使她进入联邦调查局。她从专门学校毕业,取得了合法持枪证,但她却选择了用电脑作为武器。

  她甚至从没考虑过现场处理案件。由于她的长相,不论是警察还是匪徒都不拿她当回事。秘密行动时她表现更糟糕——在任何场合她都很惹人注目。但她可以不选择这些。她对智力侦破感兴趣。电脑技术加上对刑事犯罪学的兴趣使她成了情报分析员。

  她主要是个研究人员,从各方面研究刑事档案材料,对犯罪进行比较,寻找可相比较的案件和相似的作案手法,从而寻找并不是巧合的东西,看似不相关的事物之间的联系。她的工作就是揪出连环杀手或犯罪团伙,不让他们逃脱法律的制裁。露茜喜欢管这叫“穷追不舍,一网打尽”。

  差不多是下班时间了。她打了个哈欠,伸个懒腰,然后看了看墙上的钟。她可以按时下班,然后在华盛顿高峰时间的交通中折腾,也可以加一会儿班,等过了高峰时间再回去。这两种方法到家的时间是差不多的。但她不想很晚到家而错过8点钟开始的电视节目。今晚的节目是她一星期中最喜欢的。今晚——

  突然她身子向前倾,认真地看刚刚跳到显示屏上的信息。她看了三遍,每看一遍心跳就会加快一些。这是托比厄斯让她看的东西。她想让托比厄斯高兴,因为他……他是托比厄斯,而她迷恋着他。

  10分钟之后,露茜顺着楼梯往上爬,而不是等旁边的电梯。

  她本来可以先往托比厄斯的办公室打个电话让他等她,但她喜欢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地闯进去。她的脸兴奋得变红了,扁平的胸部上下起伏。

  她确实是这么做的。他正从衣架上取下雨衣。

  “你还没走,太好了。”她气喘吁吁地说。当他转过身来,她顿时觉得反胃。

  “有事吗,米瑞克小姐?”

  他叫她米瑞克小姐,而不像其他同事那样只叫她米瑞克。他从没叫过她露茜。她不知道这样正式的称呼是好兆头还是坏兆头。也许他根本不知道她的名,抑或是他不想让自己对她太亲昵了。她喜欢这样想。

  汉克·托比厄斯不仅是她所见到的最帅的黑人,而且是她见到的所有男人中最帅的。读大学时他打过橄榄球,担任后卫。办公室里有人对橄榄球纸上谈兵,夸夸其谈,说他达到了职业水准。她不怀疑,瞧他那体型就知道了。

  然而,他却选择了执法这一行。他精明能于。他穿得很神气。

  最让人高兴的是他还没结婚。人们一直猜测他的感情生活,但都觉得汉克根本没时间去维持目的性很强的关系,因为他一心扑在工作上。露茜相信这样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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