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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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道:“陈贤是天暮娱乐明面上的总裁,但其实就是个打工的, 祝晏才是天暮娱乐背后真正的老板。”

  大概是在外面吹了太久凉风,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我曾经欠过他一个人情,算是认识,但不算熟。”

  “什么人情?”江帷追问。

  顾祈偏头看了看自己被摁住的手, 又看了看面前因喝了酒而愈发强势的恋人,今天不交代,恐怕江帷是不会放过他。

  “我出道是因为他。”顾祈轻轻呼出一口气。

  “我当时以为他只是个星探,后来才知道不是。”

  “他留给我一个号码, 让我考虑好了给他电话,我当时确实有进入这个行业的意向,只是找不到敲门砖,他刚好出现了。”

  “因此我只考虑了一天,就联系了他,他给了我一个地址,我去到以后,他引荐我见了天暮娱乐的总裁陈贤,然后让我签下一份期限为五年的合同。”

  “合同没有任何问题,片酬分成也算合理,但是我在公司呆了一个月后,发现他们的运作模式跟我想象中的很不一样,那不是我想要的,所以,我解约了。”

  圈子里一直流行着一句话:想红就去天暮娱乐。

  这句话并不是赞美,而是一种贬义。

  因为天暮娱乐决心捧的人,只要不是天生资质低下相貌丑陋到整容技术都改变不了的话,都绝对能红。

  他们擅长于制造“商品”,他们会把艺人包装成当下流行的各种样子推销上市,再用上各种手段将艺人捧红,然后趁着艺人大红的时候猛赚几笔,最后丢弃,再包装另一个人,以此循环往复。

  被天暮捧的人都能红,但是红的周期都不会长。

  被天暮丢弃的艺人如果还想在这一行做下去,最后要么转型,要么饿死,转型成功的少之又少,饿死的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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