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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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手机屏幕里,他又吃了一勺麦片。

  她问:“你会唱吗?”她知道他跳舞很hot,她也知道他偶尔会在instagram上放他自己随便rap几句的视频,以非专业标准,他很不错了,

  至少比韦斯利强。尤其,他的声音那么好听。

  他抬起头的同时,挑了下眉,“整首。从我还是个小孩,甚至不是青少年。”他微微笑着说,“我有个伙计,他也很喜欢eminem。我们大概是十六七岁认识的,我们聊起这些的时候,发现我们小时候都有过,在家rap f-word和管女人叫bitch而被训斥的经历。对了,我觉得我那个伙计肯定也会喜欢你。”

  朋羊又用手背挡住嘴,笑了出来。“跟你先前提到的你最好的白人哥们是一个人?”

  “是的,就是他。”他笑着说。他一手拿着勺子,想了想,又有点调皮自得地说:“我想我现在也没忘记歌词。”

  “我不信,整首歌很长,有好几段verse,你不可能都记得。”

  他一点也不执着,只是很自信地笑了笑,“那就别信。”

  “你要唱么?”

  他摇头,“那是两个人的歌,除非你配合我。”

  “我不太记得歌词,只记得一句,saturday through sunday monday,

  monday through sunday yo. 我初中时经常哼这句,大概因为那时候我觉得,每一周,每一天,都很漫长。”她不自觉多说了几句,有点恍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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