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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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的嗅觉本就好于人类。

  而气味在脚下,人更是很难发现。

  但骑行时,人靴的位置却离马鼻很近了。

  马儿一开始不察。但随着骑行时间越来越长,因暴晒和摩擦,使得脚蹬的温度越来越高,那混合和融化了两种药物的气味也自然就开始往马鼻钻。

  燕安地的马最大的天敌便是草原和雪原的狼群了。

  那种恐惧几乎是深入骨髓,融进血液,世世代代传承的——这也就解释了只有燕安马对那靴子表露不安和恐惧。

  而大周京城养的马大多土生土长,对狼不熟悉,更别说气味了。它们自然没反应。

  同理,那些家养的兔子和羊也是这般,不懂敌害,自然没反应。

  倒是围场的鹿略有判断,大概是感受出了同种围场猛兽的气息才做出了反应。

  当感受到天敌就在附近,气息越来越重时,那马可不得疯跑?跑着跑着,发现那危险紧跟自己,疑似已经追上自己后,那马势必用尽全力去冲。

  跑得时间长了,气味沾染到了自身,马儿更得狂躁。

  本就因为高速奔跑而疲累,加上精神紧绷,判断力下降后,使得那迷药的效果更放大了多倍。

  军医觉得,马奔跑时会挥汗如雨,毛孔张开散热,靴子与马身的频频接触,更使得那气味容易沾染并侵入身体,使得马彻底从暴躁进入了迷茫,随后疯狂。

  两相作用下,神志不清的马儿冲撞致死几乎是……必然!

  而若不是这次朱承熠一开始就判定问题出在虞荣安身上,又有朱永泽的虫来找出关键,这无色无味鞋底夹层里的药物,几乎是不可能被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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